第47章、到底该不该签?(3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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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嗯?”盖伦疑惑的接过这几张纸,只见上面写着“音乐制作委托协议”几个大字。
  这竟然是一份合同?
  再往下看——
  甲方(委托方):柳夏语
  乙方(受托方):(空白)
  合同内容:甲方现委托乙方负责甲方个人全新专辑项目中的音乐创作与编制工作。
  具体内容包括:原创音乐作品十首,编曲制作十首。
  再往下看,版权归属这一条中写着,这十首歌的知识产权归甲方,也就是柳夏语所有,乙方享有署名权。
  本来盖伦还想就这一条争辩几句,但是看到支付费用和方式这一条时,盖伦闭嘴了,而且惊讶的放大了瞳孔。
  因为这一条写着——甲方个人以雨天音乐百分之十的股份支付项目总费用。
  而且从签订合同的那一刻起,柳夏语就要拿出雨天音乐百分之四的股份为订金,而且转让后股份所产生的红利,全部归乙方所有。
  看到这里,盖伦不禁一笑,“你是让我给你制作新专辑?”
  “你敢接受挑战吗?”柳夏语笑意深刻。
  盖伦不受她的蛊惑,一挑眉,“你这是想把我拉到一条战船上啊?公司赔了怎么办?等到时候你手里一儿股份都没了怎么办?”
  “放心!合同中已有明确规定,如果这种情况出现,我会直接赔付一千万给你!”
  柳夏语,“你觉得易达会坑你么?新公司有你有我,会赔么?”
  “这……”盖伦犹豫不决。
  柳夏语居然这么慷慨,百分之十的股份对她来,可能只是一儿毛毛细雨。
  但对盖伦来,却是非常巨大的一笔财富,一旦签字,意味着自己不再只是个签约歌手,而是真真意义上的老板之一。
  他还只是个新人,何德何能?
  而柳夏语又看中了自己的什么?
  到底该不该签?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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