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6章(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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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请分配数值!”
  顾子夜只是愣了片刻,就回过神来,“加魅力。”
  ☆、391.第391章 你不曾记得的十年之约
  那些年来,我唯一的念想,就是那个十年之约。
  只可惜,约得不是我。
  我始终想不明白,都是青梅竹马,为什么喻落竹就是落竹哥哥。
  而我,永远只是书临哥。
  这是三栋非常奇特的公寓,在整个小范围内,只有这三家人,所以除了上学,沈书临也只能接触到顾子夜和喻落竹。
  按照同性相吸,异性相斥来看,沈书临的确喜欢那个像是公主一样顾子夜。
  所以他经常和顾子夜搭话,但是顾子夜似乎更喜欢那个叫做落竹的男孩。
  沈书临是天才。
  众人眼里的天才,但是天才都是孤独的,他不喜欢旁边的人那种敬畏的,羡慕的,或者觉得他是异类的目光。
  他喜欢顾子夜,因为顾子夜每次看他,都跟看傻逼一样。
  那天,他偷偷的听到了她和落竹的约定。
  如果未来真的有那么一天的话,他们会约定去w大看最美丽的樱花,去学习顾子夜最爱的中文。
  他听完之后,心里有了一个想法。
  既然在这里不行,那在w大,一定可以。
  年少成名,一举成功考上了w大,光环加身的时候,沈书临一直没有忘记顾子夜。
  等他回来的时候,顾子夜总算是开始靠近他了。
  她会开心的叫他书临哥。
  会每天询问w大的各种事情,他喜欢带着顾子夜去w大晃悠,他们哥哥和妹妹的名声传的到处都是。
  这并没有什么不好,但是——
  沈书临慢慢的发现,他对顾子夜,似乎不仅仅是哥哥对妹妹这么简单。
  或者换个说法,他发现他喜欢他。
  在这么长的人生里,沈书临没有对任何一个女人,这样的和颜悦色过,没有对任何的女人,这样的……愚蠢过。
  后来,顾子夜真的来了w大。
  而落竹,去了z大。
  高傲的,聪明的沈书临甚至因为这件事情,沾沾自喜的去了酒吧里,喝了一个烂醉。
  但是后来,她去了计算机系,和中文系相差十万八千里。
  不过没事,最起码两个人都在w大。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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