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6.第156章 出版、电影衍生版权(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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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陈锐的名气以及他的传奇般冒险、寻宝故事的吸引力,订阅轻松过十万,几十万订都有可能。
  单订阅以及粉丝打赏就能创造出好几名大神级作家的价值。
  还有简、繁体出版版权,这还是小头,最重要的国外的出版版权,以陈锐在全世界的名气以及他的传奇般的冒险、寻宝故事对读者的吸引力,这是一本比《哈利.波特》系列更畅销的系列书。
  这本书的出版版权能创造出N名大神级作家的价值。
  大神级作家的出版版权每年可以给网站带来几百万到一千万的价值。
  但,这本书的单出版版权一年可以收入几亿,还是以美元为单位,看一下当年的《哈利.波特》的作者J.K.罗琳单依靠《哈利.波特》的版税收入就高达10亿美元,并且这个财富还在不断增加。
  出版版权税收入还是小头。
  最重要的是电影以及衍生版权,比如,周边,DVD和在线游戏,主题公园等。
  《哈利.波特》给华纳带来了210亿美元的总收入。
  这样一本神书,要签到自己名下,让他有点不真实的感觉。
  签到这样的一本书,网站吃大头,自己吃小头,一年也能给自已带来几百万的收入。
  “果断签下。”
  剑客几乎用颤抖的手发出了这份邮件。
  -------
  陈锐登录作者后台。
  有一份邮件弹出来。
  陈锐点开邮件。
  这是一条新的留言显示:你好!我是起点签约编辑熊猫,请联系Q156******,有事相商。
  陈锐登录Q/Q,加了熊猫的Q/Q。
  “你好,我是陈锐。”
  “你好,我是熊猫,起点的签约编辑,是这样的,我们的审书编辑认为你的《我的冒险寻宝日记》在起点网会有发展前途,所以我来征询下你这本书的电子版权是否还在自已手上,(就是说有没有和别的网站或出版社签约,)在的话有没有兴趣和起点签约?”
  陈锐说道,“在,不过我只愿签网络连载版权,且网络连载版权仅限中国,其它版权我自己保留。”
  陈锐非常清楚这本书的价值,运作的好,是一本比《哈利.波利》更畅销,更受欢迎的书,出版版权收入,电影及衍生版权,至少可以给陈锐带来上百亿美元收入,围绕着这本书可以形成一个上千亿美元的产业链。
  他才不愿意将这本书所有版权的利益被跟别人平分。
  除非是锈豆了。
  而且,这本书未写先火,可不是因为起点这个平台运作得好,投入了大量的资源的原因,让这本书火了。
  而是陈锐在世界上的名气,以及他传奇般的冒险、寻宝故事吸引了很多人。
  因此,陈锐不欠起点平台什么。
  陈锐把《我的冒险寻宝日记》的网络连载版权授权给起点平台连载。
  陈锐与起点平台是处于《我的冒险寻宝日记》的网络连载版权的授权方,被授权方的关系,除了网络连载版权(仅限于中国地区),不涉及其它版权。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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