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真不想跟神仙打架 第647节(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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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起来估计还是受了沪海那宅子的影响。
  就在市区,有那么闹中取静的的天地。
  这话有点无意识的凡尔赛了。
  沪海这会儿连国际社区都在城郊,蒲东卢家嘴还是大工地,整座城市区域都没多大。
  怎么能跟东京比繁华呢。
  十九岁的宫泽还想不到这么全面的人生设定,礼貌而不失优雅的微笑。
  上回荆小强来东京,就在这边跟中森录音、做剧本、凑专辑。
  宫泽没少来探班。
  但又有些不同,多了很多私人用品。
  荆小强正在好奇的背着手看,新搬来的唱片机、录音机、光碟机都各有几台不同样式,甚至还有最早的留声机,手摇的那种。
  然后就是大量,不,应该堪称海量的黑胶唱片、磁带、cd。
  几千上万份!
  中森出道十年成名很早,第一张专辑就是在花旗录的,从那会儿开始就热衷于收藏跟音乐专辑有关的有声品。
  说起来这种爱好,比宫泽显得有专业精神多了。
  这会儿也介绍:“我已经彻底把财务、地产手续厘清,跟以前做了斩断,这些以前寓所的藏品都搬过来,所以这些日子我都住在公司,谢谢罗桑,最近的专辑赚了钱可以买新房子……”
  这话有点开玩笑。
  普通焦盆人在东京买房有点困难,但中森肯定不在这个范畴。
  哪怕在九十年代初,她这种顶流歌手赚钱也是很高的,特别是没了经纪公司吸血。
  那两张唱片的近期收益大概就不低于三千多万美元!
  荆小强和中森分。
  说起来荆小强才是占了便宜。
  在已经很完整严谨的运行架构下,荆小强这种国外艺人必然得通过经纪公司才能进入整个影视歌演艺体系。
  本来怎么都要被剥一层皮。
  譬如他跟nhk乐团签的那些咏叹调专辑,大概也就能抽成百分之三到五。
  蹭着中森十年“工龄”的空壳经纪公司事务所成为股东。
  直接拿三五成!
  吃得满嘴油。
  不过就像沪海那栋老洋房宅子是挂在荆小强的hk公司名下,这边的资产也是挂在中森作为大股东的公司名下。
  有点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意思。
  中森是成熟姐介了,这种理性又理智的合作方式才可能是长久关系。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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