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1982有个家 第711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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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溜达到后山,他看见山脚下的海水中,有一些妇女弯腰站在潮汐边缘搜寻着什么。
  她们穿着蓑衣、戴着斗笠,雨水落在上面滑下来,海水从她们挽起裤腿所露出的小腿上冲刷而过,很有一种传统生活风情。
  这种场景好看不好受。
  天气虽然还没有冷下来,但下雨天的海水难免会更凉一些,这种天在海里捞海货挺折磨人的。
  而且蓑衣这东西的防水效果不好——它的不好不是绝对的不好,这种手工艺品很吃手工艺人的手工水平。
  像是岛上人家穿的所以都是自家老人编出来的,工艺不行,防水效果就不行。
  再说了穿着蓑衣来劳作还有个问题就是太笨重了,本来人在海水里头要迎风搏浪站稳身就不容易,何况还套着这么个笨重东西?
  王忆走过去问道:“婶子你们这是在干什么?”
  一个叫刘小英的妇女站起来回头看他,笑道:“找拳螺啊,你不是没吃过拳螺想尝尝什么滋味吗?”
  旁边名叫张盼红的妇女也站起身来。
  她反手捶了捶腰说道:“嗯,今天本来要上工,结果下雨我们菜园里的活做不了就歇着了,这雨下的不大,过来给你找点拳螺吃吃。”
  这话把王忆给说感动了。
  真是没有白白的给社员们做贡献啊!
  他知道社员们来这里找拳螺不是想要讨好他,就是因为尊敬他,社员们平日里承他的人情多,所以有机会就想给他还上点人情。
  王忆问道:“你们在这里能找到拳螺?”
  妇女们笑了起来:“能呀,拳螺和触一样,都在这种陡峭险峻的岩壁上生长着。”
  “你看我找到的,这个是最大的,怎么样,是不是跟我拳头一样大?”
  “王老师你吃不吃触?触这东西肉小不好收拾,可是绝对的鲜,都说文蛤是天下第一鲜,我觉得触比文蛤还鲜呢。”
  她们向王忆展示自己的收获,黑漆漆的笑脸上表情很得意。
  农人劳作有所收获时候的那种得意。
  王忆看到大个头的拳头确实有人的拳头那么大,不过这种很少,只有一个妇女捞了这么个大的。
  另外妇女们捞上来的触不少——触是当地人对藤壶的俗称。
  这样他感动之下一时之间不知道该做点什么好,他走开肯定是不行的,可参与进去的话他挺害怕的:
  拳螺和藤壶生长在礁石滩最险峻处,平日里队里人都不怎么过来捞取,原因就是吃力不讨好。
  毕竟这年头渔家人没有缺海螺海贝吃的。
  王忆想了想,决定自己还是得身先士卒。
  要当领导可不能说是光给手下人好处,还得处处冲锋在前让手下人真心实意的佩服他。
  这点王向红做的很好,老支书是真把吃苦在前享乐在后八个字刻进了自己的干部生涯中。
  王忆这人别看长得英俊帅气、文质彬彬,其实他内心还是挺要强、挺狠的,比如他以前喜欢看篮球,然后就觉得nba里的斯蒂芬-库里最像我。
  王向红的生产队干部工作做的好,王忆心里憋着一股劲,他想干的比老支书还要好。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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