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章 合理搭配(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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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重要的是,巴基斯坦空军的采购量也不会大到哪里去,最多二十架。
  为了这二十架j-20,巴基斯坦空军还得采购配套的后勤保障设施,并且专门建设两座以上的战略空军基地。
  把这些花费算上,巴基斯坦空军得为此投入一千多亿元。
  对于每年只有两百亿装备采购费用的巴基斯坦空军来说,j-20不但是买不起的装备,还是用不起的装备。
  问题说清楚后,牧浩洋提出了第二个折中方案:j-11c。
  到这个时候,穆沙拉夫才表明真实意图,巴基斯坦空军想要得到的,正是这种性能成熟的战斗机,而且最好是二手货。
  出售j-11c的问题并不大,海军手里有很多存货。
  随着j-20加入海军航空兵,以及j-25开始量产,海军必然裁减岸基航空兵,让j-11c逐步退役。把多余的j-11c卖给巴基斯坦,除了能在出售的时候赚上一笔,还能免去封存战斗机的费用。
  要知道,j-11c退役后不会立即销毁,而会封存十年以上。
  封存的战斗机,每年都要进行翻修,平均费用在五百万元左右。少封存几十架,每年能节省好几亿。
  只是,这个方案也存在问题。
  首先是j-11c采用的是俄罗斯的117s发动机,因此在出售给巴基斯坦的时候,必须获得俄罗斯的许可。因为在fc-1与fc-20项目上,俄罗斯已经与中国在发动机的出售许可问题上发生了矛盾,所以俄罗斯不大可能允许中国把自产的117s发动机卖给巴基斯坦,即便答应,也会让巴基斯坦支付巨额的专利使用费。
  相对而言,这个问题还比较容易解决。
  为j-20研制的ws-15已经量产,性能非常先进,可靠性也大幅度提高,而且j-20最初使用的也是117s发动机。所以只要巴基斯坦愿意多花点钱,就能为j-11c配备ws-15,绕过俄罗斯。
  虽然这么做,存在一些技术难题,比如要对j-11c的发动机舱进行修改,甚至得对后机身进行修改,设计与改装费用得由巴基斯坦承担,但是好处也很明显,即配备ws-15之后的j-11c,将在性能上得到大幅度提升。
  因为j-11c的性能已经超过了印度空军的su-30mki,所以改进之后的j-11c,在印度空军现有战斗机面前具有绝对优势,即便遭遇了缩水后的f-22i,也不会被动挨打,具备放手一搏的资本。
  除了发动机,出售j-11c还有一个技术上的问题,即中国得提供火控系统原代码。
  原因很简单:j-11c在中国海军中不承担核打击任务,无法使用核武器,而且按照裁军条约,中国也不能向巴基斯坦提供具备战略打击能力的作战平台,只能由巴基斯坦自行开发火控系统。
  问题是,巴基斯坦有这个能力吗?
  虽然巴基斯坦的软件业很发达,不比印度差多少,但是巴基斯坦的军工企业从来没有设计过战斗机的火控系统。
  穆沙拉夫的要求很简单:中国提供技术支持。
  向黄峙博请示后,牧浩洋给出了肯定答复:中国可以提供技术支持,但是不向巴基斯坦提供火控系统原代码,而且所有涉及到空投核武器的软件系统,以秘密合作的方式,在中国境内进行。
  穆沙拉夫没有反对,因为这个问题太敏感了,而且中国做了最大限度的让步。
  达成协议之后,穆沙拉夫当场表示,巴基斯坦空军将采购四十架j-11c,并且在使用之后会考虑再采购四十架。
  显然,巴基斯坦空军不会把j-11c当成纯粹的战略打击平台。
  如果有必要,也会用j-11c执行常规打击任务,不然没有理由购买这么多。
  随后,穆沙拉夫主动提出了一项采购项目,即以双方都能接受的价格,从中国空军与中国海军手里采购针对巴基斯坦空军使用条件进行了现代化改进的j-10系列战斗机,用来取代fc-1战斗机。
  对此,牧浩洋自然是求之不得。
  虽然空军与海军的j-10系列战斗机还有十年以上的服役寿命,但是在j-22与j-25大批量服役之后,j-10肯定得退役封存。利用这个机会,卖给巴基斯坦,与处理j-11c获得的好处完全一样。
  更重要的是,巴基斯坦空军提出了改进要求。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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