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29章 伴郎(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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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啊。”
  秦枫想都没想就直接答应了。
  他的好朋友一共就这么几个,而且以前的朋友,能够在他落魄的时候对他伸以援手,这种朋友更加值得珍惜。
  即便秦枫现在身份地位超然,富可敌国,但是他依然喜欢做一个普通人。
  给别人当伴郎,可能人生中就这么一两次机会吧。
  这马旭是他很好的朋友,当初秦枫落魄之后,他还联系过秦枫,只不过那时候他被人追杀,连干妈都不敢联系,又怎么敢连累以前的老同学?
  现在好了,秦枫强大了,能够不在乎别人了,正好跟以前的老朋友相聚了。
  “太好了,明天你跟张明正好给我当伴郎,头车也有了,伴郎也有了,这事儿齐了。”
  之前秦枫送给了张明一辆劳斯莱斯库里南,正好给马旭当头车。
  两人又寒暄了一会,秦枫知道,马旭现在的日子也不是很好过,不过正处于奋斗的阶段。
  交了个很漂亮的女朋友,虽然是农村的,但是长相气质出众,马旭很喜欢。
  女方家要求买房买车,马旭攒了很久终于攒齐了,也算是功德圆满了。
  听到马旭热情洋溢的讲述他的经历,秦枫也替他高兴。
  能够靠着自己的双手,一点一点的打拼出来,这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情。
  “行了,我不打扰你了,明儿早点起,跟张明一起过来,我让张明去接你!”
  说完,两人挂断了电话。
  第二天一早,秦枫刚睡醒,才凌晨三点多,张明就给秦枫打来了电话。
  “老秦,快下来吧,我已经到你家楼下了。”
  秦枫无奈,这张明还真积极,不过也没办法,就这么一个好朋友,娶媳妇这么重要的事情,当然要积极一点。
  “行,我这就起来了。”
  秦枫迅速的梳洗打扮了一番,赶紧出门。
  张明在车里直接扔给了秦枫一套衣服。
  “来吧,这是咱俩的伴郎服。”
  看到这西裤,白衬衫,小领结,秦枫笑了笑,这辈子他还是第一次当伴郎,也觉得新鲜。
  在车上很麻利的换好了衣服,两人开车前往市里。
  在市里一个普通的住宅楼中,走下来一个青年,西装革履,打扮的非常帅气。
  两人见面,顿时十分激动。
  “老秦!”
  “旭子!”
  虽然十年未见,但是秦枫和马旭还是有一种很熟悉的感觉。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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