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一十章 浮出水面的情敌(2 / 3)
“不用急,通话应该在八点钟以后。”秦渭阳说,“未曦,你……现在在做什么?还在画图吗?”
白未曦把玩着耳机:“不是,我现在根本没有心思画图。我在网上听林坤的演唱会。”
“林坤?演唱会?”秦渭阳的心脏蓦地一紧,“你怎么忽然喜欢看演唱会了?”
“不是喜欢,而是接了林坤的一个单子。”白未曦解释,“他说要蓝天服饰承接他在新加坡演唱会上的嘉宾和舞伴的演出服,我没有做过类似的设计,所以只能先看看他的演唱会了。”
“他怎么会找你设计……你的强项并不在演出服装。”秦渭阳的眉头越皱越紧,“他主动找你的吗?”
“对啊,要不然我找他吗?”白未曦扁了扁嘴,“虽然他是身价最高的明星,我的身价也不低呀。”
“不是一回事。”秦渭阳打断她的话,“他找你,然后你就接受了?”
白未曦“嗯”了一声:“我觉得这也是个机会,以前没有设计过相关的服装。所以,我想借这个机会,挑战一下自己。再说,我刚刚百度了一下,发现林坤在东南亚都有相当高的人气,当然还有港台地区。我觉得,这是一个比电视广告更有效的宣传方式,借助林坤的超高人气,推出我们蓝天服饰,不是很好吗?”
秦渭阳默然,只是皱着眉头看向窗外。
落霞满天,可是他的心情,却忽然变得很糟糕。
林坤为什么选择毫无演出服设计经验的蓝天服饰合作?他居然主动打电话给白未曦?他们之间的谈论话题,会一直围绕着演出服吗?……
秦渭阳脑海里,浮出了无数的问题。
每一个问题,都会在他的心脏上落下重重的一锤。他不想让白未曦和林坤有过多的纠缠,可是他该怎么表达?他不是个爱吃醋的男人,甚至在感情的表达上,偏于内敛。他甚至不知道,如果林坤和自己同时遇到白未曦,她会选择谁。
自己接掌秦氏,算得上是迈上了事业的高峰,虽然这个秦氏已经千疮百孔。但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它仍然是一块可口的奶油蛋糕,有的是狂蜂乱蝶争相涌来。
但是林坤的事业,正如日中天,几乎红遍整个华人世界。他打开百度,输入林坤,立刻跳出来不少醒目的词条。
百度图片里,林坤或西装革履,或休闲打扮,都有着绝佳的明星气质。一双眼睛,仿佛带着两分忧郁,有时候又带上了两分锐利。
“渭阳,你那里是不是很忙?那我挂电话了,晚上见面再谈。”白未曦没有听到秦渭阳的回音,立刻善解人意地说。
“嗯,还好。”
“别掩饰啦,你要腾出时间去美国,一定需要提前安排工作。”
“一会儿来接你。”
“不用了,保镖送我过去就行了,你赶紧工作吧,别再熬到深更半夜。”白未曦轻声叮咛。
“那你路上小心。算了,我还是来接你吧!”秦渭阳说了半句,又改变主意。
“你过来吃晚饭吗?我下厨替你做两个小菜,怎么样?”白未曦发出邀请。
“好啊,我很馋你的手艺。”秦渭阳只是犹豫了一会儿,就答应了下来。虽然手头的工作堆积如山,可林坤的横空出现,让他感到了莫大的危机。
如果再对白未曦若即若离,说不定佳人真会琵琶别抱。多少对恋人因为分居两地,而最终分手。所以“两情若在久长时,岂在朝朝暮暮”这种鬼话,他是不信的。
世上的爱情,日久生情者多,一见钟情者少。
所以,不管有多忙,他也要抽出时间来,到白家献献殷勤。
看着办公桌上的文件,他头疼地拧了拧眉心。这几天因为操心秦子歌的事,所以公事上的进度严重滞后。
而秦氏正处于发展的十字路口,稍一不慎就会万劫不复,他又不敢掉以轻心。所以,只能向时间要效率,却被白未曦偶尔吐出口的名字,搅乱了一池春水,再也无法宁神地继续手里的工作。
抬起手腕,看到表上的时针已经走到了五上,干脆把文件夹合起来,把助理叫进来吩咐了几句,就抬腿走人。 ↑返回顶部↑
白未曦把玩着耳机:“不是,我现在根本没有心思画图。我在网上听林坤的演唱会。”
“林坤?演唱会?”秦渭阳的心脏蓦地一紧,“你怎么忽然喜欢看演唱会了?”
“不是喜欢,而是接了林坤的一个单子。”白未曦解释,“他说要蓝天服饰承接他在新加坡演唱会上的嘉宾和舞伴的演出服,我没有做过类似的设计,所以只能先看看他的演唱会了。”
“他怎么会找你设计……你的强项并不在演出服装。”秦渭阳的眉头越皱越紧,“他主动找你的吗?”
“对啊,要不然我找他吗?”白未曦扁了扁嘴,“虽然他是身价最高的明星,我的身价也不低呀。”
“不是一回事。”秦渭阳打断她的话,“他找你,然后你就接受了?”
白未曦“嗯”了一声:“我觉得这也是个机会,以前没有设计过相关的服装。所以,我想借这个机会,挑战一下自己。再说,我刚刚百度了一下,发现林坤在东南亚都有相当高的人气,当然还有港台地区。我觉得,这是一个比电视广告更有效的宣传方式,借助林坤的超高人气,推出我们蓝天服饰,不是很好吗?”
秦渭阳默然,只是皱着眉头看向窗外。
落霞满天,可是他的心情,却忽然变得很糟糕。
林坤为什么选择毫无演出服设计经验的蓝天服饰合作?他居然主动打电话给白未曦?他们之间的谈论话题,会一直围绕着演出服吗?……
秦渭阳脑海里,浮出了无数的问题。
每一个问题,都会在他的心脏上落下重重的一锤。他不想让白未曦和林坤有过多的纠缠,可是他该怎么表达?他不是个爱吃醋的男人,甚至在感情的表达上,偏于内敛。他甚至不知道,如果林坤和自己同时遇到白未曦,她会选择谁。
自己接掌秦氏,算得上是迈上了事业的高峰,虽然这个秦氏已经千疮百孔。但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它仍然是一块可口的奶油蛋糕,有的是狂蜂乱蝶争相涌来。
但是林坤的事业,正如日中天,几乎红遍整个华人世界。他打开百度,输入林坤,立刻跳出来不少醒目的词条。
百度图片里,林坤或西装革履,或休闲打扮,都有着绝佳的明星气质。一双眼睛,仿佛带着两分忧郁,有时候又带上了两分锐利。
“渭阳,你那里是不是很忙?那我挂电话了,晚上见面再谈。”白未曦没有听到秦渭阳的回音,立刻善解人意地说。
“嗯,还好。”
“别掩饰啦,你要腾出时间去美国,一定需要提前安排工作。”
“一会儿来接你。”
“不用了,保镖送我过去就行了,你赶紧工作吧,别再熬到深更半夜。”白未曦轻声叮咛。
“那你路上小心。算了,我还是来接你吧!”秦渭阳说了半句,又改变主意。
“你过来吃晚饭吗?我下厨替你做两个小菜,怎么样?”白未曦发出邀请。
“好啊,我很馋你的手艺。”秦渭阳只是犹豫了一会儿,就答应了下来。虽然手头的工作堆积如山,可林坤的横空出现,让他感到了莫大的危机。
如果再对白未曦若即若离,说不定佳人真会琵琶别抱。多少对恋人因为分居两地,而最终分手。所以“两情若在久长时,岂在朝朝暮暮”这种鬼话,他是不信的。
世上的爱情,日久生情者多,一见钟情者少。
所以,不管有多忙,他也要抽出时间来,到白家献献殷勤。
看着办公桌上的文件,他头疼地拧了拧眉心。这几天因为操心秦子歌的事,所以公事上的进度严重滞后。
而秦氏正处于发展的十字路口,稍一不慎就会万劫不复,他又不敢掉以轻心。所以,只能向时间要效率,却被白未曦偶尔吐出口的名字,搅乱了一池春水,再也无法宁神地继续手里的工作。
抬起手腕,看到表上的时针已经走到了五上,干脆把文件夹合起来,把助理叫进来吩咐了几句,就抬腿走人。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