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章(3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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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是高额话费。电话是生活中常用的通讯联络和约会方式。但外遇者的电话往往是反映异常的。女人是最善于撒谎的动物,他们撒起谎来保证脸不红,脖子不粗,气不喘,逼真得就像没事一样。 六是开销暴涨。女人外遇后,开销增加,大部分的钱用在了购买一系列私密的化妆用品上,来保证自己的青春无敌,进行对男人吸引,有时候还会故意的向自己喜欢的男人表示真情,比如一款西服,男人包养情妇会花钱,女人呢亦是如此,于是更加隐秘地积蓄私房钱,向丈夫隐瞒各项额外收入满足需要。 七是目光呆滞。只有到了更年期的女人才会丢三落四。而出轨的女人也会这样:今天忘记了要买家里面的必须物品,明天就是把该要洗的衣服放在洗衣机里没有了动静,闲着下来会两眼无光的发呆,神情恍惚,看山去好像就是有心事重重的样子,但是她不会主动的告诉自己的丈夫她究竟是怎么了,而是一个人在那里默默地纠结。而这个时候,当丈夫问她是否不舒服还是生病了,她不会假装不知道丈夫是在叫她,是在和她说话,而是会转过头来,神情一变,总是对丈夫微微一笑地说:亲爱的,我没事,你先睡吧,嗯哪。 八是记忆减退。恋爱时期的女人往往比男人的心要细的多,男人往往大大咧咧的虎头虎脑,女人却能将你们恋爱时期的有趣的事情记忆犹新。在正常的情况下,妻子每次和丈夫谈论起过去的事情时总是会说,你看看,我们那时候还是经常被人追的,要你你在晚上半步,我可能就会嫁给那个男人了,还是你有福气,可是出轨后的妻子若是丈夫在问她以前曾经经常说的话时,她肯定就会开始不耐烦了,这时候的妻子就像狐狸精附身的妲己一样。 九是性生活越来越少。性生活往往是检验夫妻感情好坏的试金石,一个正在变心或已经变心的妻子,在性生活中再无平时的那种炽热感和温情感了。当一对夫妻进行每周的家庭作业时候,丈夫会发现妻子对待***已经变得徒有其名,只是简单的例行公事了。以前完事之后还会和丈夫调侃什么的,夸奖自己丈夫身体特棒之类的甜言蜜语,现在像木头一样麻木不仁,彻底地失去了真实的情感内涵。
  十是亲情疏远。如果说没有性爱的婚姻是不和谐的婚姻,不和谐就是代表爱情不完美,完美的爱情应该是彼此友好关心理解,而非互相隐瞒事情,倘若性生活减少尚能够容忍,不足以说明什么,那么作为当了妈妈的女人,连自己的亲生骨肉都开始变得不加理睬时,这就不得不怀疑这位当妻子的所作所为背后的事实真相了。。。。。。
  我在心里嗟叹。随即我问卢局长道:“这件事情你向陈书记汇报了没有?”
  他点头,“已经打电话向他汇报了。”
  我不满地看着他,“把话讲完啊。陈书记有什么指示没有?”
  他急忙地道:“陈书记说等他回来后再说。他还说,这个案子既然是情杀,那么对整个上江市的大局就不至于造成多大的影响,所以让我们直接结案。”
  我若有所思地看着他,“陈书记没有提及到如何处理那个煤矿老板行贿的事情?”
  他摇头。
  我点头道:“那就等陈书记回来后再说吧。”
  现在我似乎已经明白了:陈书记可能是看在柳书记的面上,所以才不想把这个案子牵涉到更多的人身上去。而且他这样做的目的就可以更加能够控制住柳书记了。
  官场上还有一个准则:敌人是越少越好,能够化敌为友才是最佳的选择。
  当天晚上我代表市委、市政府请了省厅的三位刑侦专家吃了顿饭,以此感谢他们对这次破案工作的帮助。政法委书记参加了这次的晚餐。
  柳书记当然没有来参加。当然,我们根本就没有通知他。这样的事情对他来讲是非常忌讳的,通知了他的话就如同去打了他的脸。
  那位姓苏的办公室主任将今天的晚餐安排得很不错,她并没有将今天的晚餐安排在酒店里面,而是一家野味餐厅。我们的桌上摆满了野兔、野鸭、野猪等美味,素菜也是野菜。而且这家酒楼的烹调技术很不错,吃在嘴里有一种别样的风味。
  省厅刑警队的副队长很善言谈,酒量也是奇大。案子已经破了,我和政法委书记及卢局长都很放松,所以也就趁着这样的放松去敬三位省城来的刑侦专家好几杯酒。
  酒过半酣的时候省刑警队的江队长对我说道:“冯市长,你的推理能力真的很不一般。毕竟你不是搞我们这一行的人,但是你却把这个案子发生的过程推理得八、九不离十。冯市长,现在我倒是想请你分析一下另外的一个案子,不知道你有没有兴趣呢?”
  我微微地笑道:“兴趣倒是有,不过我在这方面的能力并不像你说的那么强。我对这次案子的分析仅仅是一种遇巧罢了,或者说这个案子本来就不是太复杂。你说来听听吧,大家都一起分析、分析,就当是酒桌上的一个助兴节目好了。”
  随即他开始讲——
  在一个白雪纷飞的冬夜,有一位单身女郎被人杀害,行凶时间大约为当夜八点左右。
  警方一到现场就展开了深入的调查,发现现场的房间中,瓦斯炉被火烘的红红的,室内热得直流热汗,电灯依然亮着,然而紧闭的窗子却只掩上了半边的窗帘。
  这时被害人住所附近的居民,一个年轻人向警方提供的目击证据如下:
  昨晚十一点左右,我曾目击凶案发生,虽然我的房间离现场有二十米,但发现凶手是个戴着黑边眼镜的男子,身高大约一米八左右,并且还蓄着胡子。
  警方根据他提供的线索,逮捕了死者的男朋友。因为目击者描述的那个人的外貌和死者的男朋友很相似。
  在法庭上,犯罪嫌疑人的律师很有把握的为他辩护,并询问了目击者:“年轻人,案发当时你是偶然在窗子旁看到了这个凶手,是吗?”
  “是的,因为对面的窗子是透明的,而且那天晚上她的窗帘又是半掩的,所以我才能从二十米外清楚的看见凶手的脸。”目击证人回答道。
  这时,律师很肯定的说:“审判长,这位年轻人所说的都是谎话,也就是犯了伪证罪。以我的判断,他的嫌疑最大,因为他在行凶后,才把被害人家里的窗帘拉开逃走的。还给警方提供假口供,企图掩盖自己的罪行。”
  结果,经过调查后证明了律师的推断是正确的,冯市长,你知道律师是怎样推断的吗?
  我开始思索。
  卢局长说道:“二十米以外的地方可以看见这个人长胡子的样子吗?眼镜也能够看得那么清楚?”
  江队长说道:“视力好的话应该是可以的。而这位目击证人的视力恰恰是视力最好的那一类人。”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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