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黄雀在后:何处不套路?(5)(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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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显然,苏思晨是一个宽容度很高的人,他对这个初来乍到的不速之客一直扰乱自己的生活给予了包容和爱心。这样的人,在生活中应该是不太容易与人起冲突的,此时激烈至此,必然是工作或者其他原则性问题。
  “我没有拒绝正常的工作,是他们要求停止我的工作的。”
  苏思晨道。他解释着剧组里发生的事情,很简练的用词,但是很笃定。
  赵雯一边看着苏思晨,一边随手记下一些要点。
  这个二十二岁的男生,今年夏天毕业于北京的top2学校的国际关系专业。这个年纪的男生,有着满满的青春气,即便是他疏离,故作成熟,也依旧隐隐的散发着昂扬的斗志,傲然的心气。
  “我春天报名参加《超级新人王》,此前没有任何的专业训练的经验,自然也没有正式的商业演出的经验。当然,我参加过学校话剧社,合唱团的活动……”
  “在通过100进30的大逃杀之后,节目组便要求我们和他们节目组合作的橙色经纪公司签署协议,会对我们进行专业训练与包装,我们则要保证参与他们组织的演出,并且与他们签署三年的经纪协议。”苏思晨拿出了一份《演艺委托服务合约》,递给了赵雯。
  赵雯细细看了一下协议,毫无意外的是“独家排他性的娱乐业服务业务管理合作”,规定橙色演艺经纪公司作为甲方,有权对“所有业务合作全权独立进行安排、规划和实施”,“本合约期间,为保证乙方发展,甲方有权代理乙方与任意第三方签定合约,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安排;”毫不掩饰的霸王条款,实质性的规定了作为经纪公司排他性的代理艺人的商业演出,决定了艺人的演出,并且,在与艺人的关系中,掌握了绝对的主动权。合作期限是三年,分成是三七,艺人三,经纪公司七。
  违约罚则也非常的严肃,而且很容易被扩大化。“乙方因任何个人原因解除合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甲方受到的直接和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所有前期的投入、推广宣传、包装、策略规划……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在合同期内通过甲方赚取的经济利益的200%为违约赔偿金……”
  卖身契,并没有言过其实。
  “这份合同的问题很大……”赵雯道。
  “我知道,是我的错,没有足够考虑周全,考虑到风险……”苏思晨道。
  没有责怪对方的居心叵测,也不为当时仍旧是大学生的自己的涉世未深辩解,苏思晨果断的认错。
  “当时那种情况,所有人都签了吧?”赵雯试探的问道。
  苏思晨点头。
  “是的,盲目的从众心理,我自己准备不足……”
  这样的对话,让她有些觉得是站错了位置的感觉。苏思晨认真的反思着自己的责任,成熟的不像是一个二十岁出头的年轻人。
  “你觉得,问题出在哪里?为什么会从众?又有什么不能接受的?”赵雯追问。相比较苏思晨的结论,赵雯更需要也的解释。
  “一直以来,我都相信一起参赛的朋友,他们或多或少接触过娱乐行业,较我更熟悉这个行业的规则,所以,我以为他们的选择会更理智。临签约时,一起参与比赛的朋友都说,新人出头都是要签这样的协议的。有的人一开始甚至都没有报酬,甚至还要花钱请经纪公司包装,寻找演出机会的……潜移默化中,我也开始接受这个霸王条款的合约是合理的。而且,从我的理解,甚至经纪公司反复的解释也是,经纪公司是靠着艺人能红起来,有更多的演出机会去赚钱的,所以,他们会培养艺人的能力,提供机会,这是正常的逻辑……”
  苏思晨淡淡的说道,目光落在土土的身上。
  “后来发生了什么?”
  “《超级新人王》的比赛,我是第三名,也的确获得了经纪公司的赏识,提供了一些机会。经纪公司指派了一个经纪人,刘辉,大家都叫他阿辉,他带我工作……阿辉带我去见导演,制片人,试角色。后来,我参与试镜了《真爱佳人百分百》这部电视剧,我演男配。”苏思晨皱着眉头说道。陈述事实,原也不难,但是他还是有些说不出口。
  “是业界,公司和我的朋友们,大家都公认很好的机会。沈茉是女主,跟她搭戏走红了好几位男演员;投资方是肖氏影业,他们专门做现代偶像剧,业内人脉很广,会包装宣传,几部剧都火了……可是,大致确定角色之后,我进组之前,阿辉带我拜访沈茉与肖老板,就有些不顺利。因为导演与制片肖老板都认可我的表演,我以为顾及工作,还是可以接受的一些不愉快的,不过,事与愿违……”
  苏思晨的话越来越缓慢,最后一声长叹。
  如果当事人过分的谨慎,一边说话一边想很久,颠三倒四,逻辑不清,赵雯总是忍不住的怀疑对方是不是在说假话,或者在扭曲事实。可是,此刻赵雯听得全神贯注,她笃定的相信苏思晨所言不虚。
  然而,苏思晨沉默了很久,并没有说话。
  赵雯想起来那一日在饭店里看到不远处包间里苏思晨与沈茉的一幕,大抵也曾猜到是发生了什么。
  “你与沈茉的合作很不愉快?”
  赵雯试探的问。
  苏思晨略是诧异,看了赵雯一眼,点点头。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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