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一章 共同财产(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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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让她不再为这件事操心,他只好说了这件事会发生的结果:“放心吧,南国集团不会损失那几个亿。”
  “为什么?”夏若晴不理解。
  南宫奕轻描淡写地说:“合同金额错了,收回来毁了,重新签一份不就行了么?”
  南宫奕说得极其轻松。
  夏若晴却不敢相信:“对方公司愿意么?毕竟原合同生效之后,他们能多赚那么多钱呢。”
  南宫奕耐心地解释:“根据Z国的法律,这种情形下合同是可撤销的,以后你学经济法就会明白。况且,如果对方真的抓住我们这一个小失误不放,故意敲诈我,你觉得他以后还能在商场混下去吗?但凡有点脑子的人都不会被眼前的小营小利害了自己的前程。”
  夏若晴恍然大悟。
  看来后果没有她想象中的严重。
  不过她也不后悔提出辞职,如果到时候公司追究责任,真的查到这件事其实是阿宁做错的,到时候阿宁肯定也会受到惩罚。
  阿宁是为了帮她,她不希望阿宁因为这件事受到责罚。
  ……
  南宫奕把车开到南国锦天,和夏若晴一起去给父母买礼物。
  夏若晴走进一家珠宝店,看中一个手镯,觉得特别配南宫奕的妈妈,让营业员拿出来给她看。
  玉镯拿在手里,夏若晴越看越觉得好看,扭头问旁边的南宫奕:“你觉得如果我买这个送给妈妈,她会喜欢吗?”
  南宫奕对这些东西不了解,只是随便看了一眼,便说:“你买的东西她都会喜欢。”
  夏若晴又左右欣赏了一下手中的玉镯,满意地笑道:“我觉得妈妈肯定会喜欢的,营业员,请问这个多少钱?”
  营业员礼貌地回答:“小姐,这个是我们店里最贵的一款玉镯,现在销售价是8888888元。”
  夏若晴惊呆了,这么贵?!她这卖的是古董吧?!竟然要七位数的价钱!
  虽然她名下有很多资产,可是现在突然要她拿出七位数的价钱,她也拿不出。
  囊中羞涩的她,万般不愿地把玉镯放了回去:“我们再看看,请您放一下,谢谢。”
  把玉镯还回去之后,夏若晴又拉着南宫奕陪她去逛了好几个地方,可是之后再挑选的礼物,都让她提不起兴致,总觉得第一眼看到的玉镯是最好的。
  可是她现在真的拿不出这么多钱啊!
  约莫一个小时之后,夏若晴又从一家饰品店失望走出来。
  她抬起头,咬着唇问南宫奕:“南宫奕,你刚才说我们有很多财产都是夫妻共同财产,对吗?”
  南宫奕点头。
  “那我们的夫妻共同财产多吗?”
  南宫奕想到自己在M国的产业,又点了点头:“应该算多吧。”
  夏若晴难为情地说:“那你能不能把我们的夫妻共同财产分一部分给我,我还是想买刚才看到的那个玉镯?”
  看到她那扭捏的样子,南宫奕终于明白为什么她逛了这么久都是一副纠结的样子了。
  原来她是想买刚才看到的那个玉镯,身上的钱却不够啊。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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