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露台童话(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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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说:“那我会找到你。哪怕被毒蛇咬一口,我也会……回来找你的。”
  她咧开嘴笑起来,笑了一会儿,却又皱起眉头说:“不要不要。千万不要。不要相信毒蛇。你想啊,我长得一点都不像玫瑰花,我没有玫瑰花那么好看,也没那么脆弱,我更像那只小狐狸,大红尾巴那种。如果我们走丢了,我会来找你的。你……
  千万不能相信毒蛇。”
  落地玻璃窗上倒影着他颀长的身形,江一凛忽觉得那倒影出来的人面目可憎,恨恨地将手里的酒杯砸过去。
  希望再次破灭,他似乎已经太习惯这样的破灭了。
  握紧的拳头青筋暴露,却在一声破碎之中又松懈开来。他颓丧地坐着,嘴角有个淡淡的苦笑。
  “江一凛,你真是个没用的东西。”
  而再次抬头,他仿佛看到那个看似体面却实则窝囊的自己旁边,又站着一个小孩儿。
  那小孩儿脸脏脏的,眼睛却很亮,怯生生地拿眼睛瞧人。
  那是很多年前的卞小尘,那是被如今的江一凛尘封在过去的卞小尘,有时候,一凛会想,他得有多孤独啊。他将卞小尘和袁歆一起否认在过去的琥珀之中,却没能将他们绑在一起……
  这让他想起十多年前的融城。当他再度成为一个弃子时,他一路奔波,走到袁家所在的院子的光景。
  江一凛不断地回想这一段段往事,提醒自己,不要忘记。
  即便否认了,也不要忘记。
  那时候,9岁的卞小尘已经不记得,自己最初是怎么被人贩子拐走的了,他的记忆力着实算不上好。他想不起来自己亲生父母的样子,一点都想不起来。
  他只是还记得,人贩子将他绑在后备箱里逼仄到不能呼吸的感觉,也还记得那沾了辣椒水的皮鞭抽在身上的滋味,即便到后来成为江一凛,他的背上,还是有淡淡的伤疤。
  于是他跑,不停地跑。幸亏他的亲生父母给了他一副从小就好的皮囊,人贩子也爱美丽,觉得把他这样漂亮的孩子弄残缺了挺亏的,应该卖个更好的价钱。
  他被转手过好多次,从南到北,从北又到南,到后来,他已经不记得,自己是在北方被拐的,还是在南方被拐的。
  卞小尘这个名字,是后来他被转手给了一个男人后,那个男人随手给他起的。
  那个男人信卞,是北方一座小城里的货车司机,几年前老婆难产死了,就此独身一人。买了卞小尘回来,算是图个老有所养。他出活是跑外地,常常一去就是大半个月。卞小尘记得自己当时五岁,拿着他给的钱每天出去买吃的。那可能是他童年最安慰的两年时间。
  直到有一回,那群他视为恶魔的人贩子又回来了,他们告诉他,他那个“爸爸”,死了。所以他又回到了他们的手里,成了再度利用的一个商品。
  可7岁的孩子,可没四五岁的好卖了,卖不出去就去要饭,他幸免于“断手断脚”的灾难,凭着一张可怜巴巴的小脸,能要到足够的钱来保全自己。
  风餐露宿,摇尾乞怜,四面楚歌。幸好有一次警方对人贩子团伙的追|捕,卞小尘逃脱了“眼线”,上了一辆火车。因为逃票,也不敢多坐,就下了车。
  那时候是冬天,因为下雨的时候整件棉衣全湿了,卞小尘差点冻死,然后,他被老钟捡到了。
  老钟比卞爸爸小上几岁,但面相差不多,不太讨女人喜欢的那一种,但他心肠不坏,好歹是条人命,问他啥他就哭,说自己是个孤儿,叫卞小尘,爸爸没了。
  妈妈呢?
  他摇摇头,就没见过妈妈。
  老钟没了辙,给他煮了碗面,换了干净衣裳,这小孩,便甩不掉了。
  老钟那时候跟戏班子跑,基本是野班子,指不定哪天就散的那种,演些不入流的戏,什么都演。
  秦腔、京剧、昆曲、梆子,也有南方的越剧、川剧、黄梅戏、花鼓戏……有时候大杂烩,木偶戏也演,还演小品,偶尔甚至演欧美流行的那种扮相,就顺捎带了这个孩子。
  卞小尘那时候沉默寡言,极其听话,因为太明白,老钟要是不要他,他就得去要饭,要饭倒还好些,就怕再碰到那群人贩子。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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