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山寺桃花(3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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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怎么像根柴棍子!”秋水天攥着那细瘦的胳臂比来比去,自己的膀子都比这小子的腿粗,真不知道这小子怎么活过来的,他拧拧眉毛,小心翼翼戳了戳,再次确定这个是货真价实的手臂,不是什么树枝,突然没来由地觉得很烦恼,至于烦恼什么,他一时半会也想不出来。
  不过,他一贯是行动派,马上就下定决心,一定要养肥这小子!
  研究完手臂,也做出了重大决定,秋水天心满意足,抬头一看,云韩仙竟又睡得口水直流,顿时哭笑不得,进屋子拿了床被子出来为她盖上,看着她苍白细嫩的脸,下意识地摸摸脸上的疤痕,轻叹一声,端了盆水钻进屋子打扫,不由自主哼起刚从山下桃花县听到的歌:
  “桃花坞里桃花庵,桃花庵下桃花仙。桃花仙人种桃树,又摘桃花换酒钱……”
  唱到一半,他想不起后面的词,抓了抓脑袋,觉得实在不尽兴,心头一痒痒,拖着扫帚跑出来,小心翼翼蹲在她身边,歪着头看来看去,细细在心中描摹着她的眉眼,只觉得面前的人怎么看怎么好看,心头又是一阵欢喜,拖着扫帚又钻进屋子,把那四句翻来覆去地唱。
  其实屋子已收拾得很干净了,方丈说有人要来跟他住时,他高兴极了,里里外外都打扫了三四遍。怕新夫子滑倒,他把青砖上的青苔铲得干干净净,地补得平平的。山里冷,他用纸把窗户糊了三层,还特意在房间里放了个火盆,加多了床被子。
  他衷心希望方丈的故人之子与其他人会不同,会如方丈一般,不嫌弃自己的粗鄙丑陋,肯跟他做朋友,不,他并没有奢望能做朋友,新来的如果肯跟他一起住,他都会感激不尽。
  他还设想过跟新来的韩夫子以方丈所说的方式相处,焚香煮茶,喝酒对弈,携手游遍蓬莱山甚至翡翠大好河山。听说新人要来,他做过许多次这样的美梦,梦中的自己正意气风发地为一个俊朗青年指点蓬莱山的如画美景,两人言笑晏晏,气氛无比和谐。
  甚至,在危急关头,他还为那青年挡下老虎的利爪,当即被那青年当成英雄崇拜,两人结成异性兄弟,他有了平生第一个好友。
  可是,从下午等到傍晚韩夫子都没来,他还以为韩夫子与其他人一样,嫌他长得凶长得丑,不愿与他同住,灰心丧气地从书院离开,想去问问方丈到底是怎么回事,却刚好看到那惊心动魄的一刻,自从来了那么个大人物,山中刺客如过江之鲫,让他的事情无端端多出几倍,真是可憎!
  解决了刺客,他这才看清楚那倒霉鬼的样貌和方丈所描叙的一模一样,破旧的青色棉袍,脸色苍白,眉目如画,瘦削单薄。那一刻,他真比打到老虎还高兴,因为这块大石也是他睡觉的地方,吃过午饭,就着耀眼的阳光,往这大石上一躺,听着流水潺潺,鸟儿欢唱,再烦心的事也能抛到九霄云外。
  这个韩夫子和别人果然大不相同,懂得享受山林的美好,一定能在寂寞的山中安心住下来。
  然而,韩夫子脸上的惊惧让他惊醒过来,一颗心如坠入冰冷的潭底,恨不得一巴掌打飞那种让人难堪的目光。不过,很快他的怒气就烟消云散,因为乍见面的惊恐之色消失后,新夫子就完全变了个人,还会对他耍小脾气呢!
  真可爱,比小江小海还要可爱!
  学生还没来,大厨房还没开始做饭,而且他们做的也实在难吃,秋水天摸摸脑袋,开始计划晚上的大餐,要留住他的人得先留住他的胃,这第一顿千万不要搞砸了!
  京城人喜欢吃什么呢?他完全理不清头绪,急得抓耳挠腮,突然想起秦水浔也是从京城而来,秦水浔那冰块脸不好伺候,乐乐总会弄一两道辣一点的菜,一是去山中的湿气,二是让他有胃口。
  就这么办,他定下菜谱,仿佛看到新夫子连连称赞的情形,咧着大嘴无声地笑。
  看着那睡得如猫一般的漂亮柴棍子,他心中突然冒出一个念头,新夫子不怕他,对他脸上的疤痕视若无睹,如果能留下来与他做伴,那他以后该有多快活!
  他似乎看到两人说说笑笑,一起躺在青龙潭边晒太阳的情景,心头一股热流涌起,憨笑着开始点火做饭,灶台的火光中,他似乎看到久远的热闹场面,笑容如烧红的铁,在最滚烫的时候熠熠发光。
  “别闹我,让我睡觉……”那人湿热的吻落脸颊,让她憎恶不已,却无力挣逃,云韩仙轻声抗议,连眼睛都不愿睁开,翻身继续与周公厮杀。
  “小江小海,不要调皮!”秋水天出来搬柴火,刚好看到两只大笨狗趴在云韩仙身边舔她,又好气又好笑,他家烟囱一冒烟,这两只狗肯定会来报到,真不知道书院那些伙夫是不是天天饿它们。
  仿佛晴空一声霹雳,云韩仙猛地惊醒,脸色惨白,浑身冷汗涔涔,刚才竟然又梦见他,难道他已在自己身上打下烙印,让自己走到这一步还无法撇清。
  她的惊恐不安里,似乎带着隐隐的绝望和不甘。秋水天有微微的心疼,听口音韩夫子是京城人士,京城繁华热闹,美女如云,这个年纪正是风光的时候,实在没可能来到这幽僻之所。而且,韩夫子看起来娇生惯养,肯定出身不凡,落到今天这个田地,想必吃了不少苦头,京城到这里路途遥远,她孑然一身,真不知怎么熬过来的,而且,她的运气还真不好,一进山就遇到刺客,以后得好好看着才行。
  云韩仙还在发呆,小江小海见秋水天不理她,摇着尾巴回头朝她扑来,用自己的方式表示欢迎。云韩仙惨叫一声,骨碌碌跌到地上,两只狗老实不客气地扑了上去,按在爪下又是一顿好舔。
  秋水天哈哈大笑,“小江小海,给我过来!”两只狗这才放过云韩仙,撒着欢跑到他脚边绕来绕去,秋水天俯身摸摸它们的头,抱了一捆柴火进去,两只狗紧紧跟进厨房,很快叼着骨头出来,以警惕的眼神看了坐在地上发呆的云韩仙一眼,见她对骨头没有兴趣,这才安心趴在厨房门口美滋滋地啃起来。
  跟畜生怎么计较?云韩仙自认倒霉,抹抹脸上的口水,慢腾腾挪到水缸边,舀了一勺出来洗脸,又慢腾腾挪到屋里。客厅里是简单的方桌和板凳,连椅子和字画都没有,左边那间门口还贴着已褪色的红福字,她探头进去一看,屋子里只有一床一柜一桌一椅,家具上的红漆斑驳,看起来都已年代久远,却收拾得特别干净,到处都一尘不染,床上的被子叠得工工整整,桌上的笔墨纸砚也摆得一丝不苟。
  她深深呼吸,屋子里充满了桃花馥郁的香,还隐隐带着竹林清新的气息,比起那深深庭院里终年不断的名贵熏香,这里宛如海外蓬莱。
  她突然爱上这个地方。
  上下打量自己一眼,她打开柜子,随手拿出一件青色棉袍,听到蛮子还在厨房哼那不成调的桃花歌,三下五除二把自己剥了个精光,也懒得再找中衣裤子,把棉袍一裹,顿时有些哭笑不得,衣服大了许多,下摆已拖到地上。她把换下的衣服拎了出去,径直走进厨房,也不理会那蛮子惊诧的眼神,把衣服统统塞进灶膛。
  火光渐渐把衣服吞没,恍惚间,她只觉得自己也被火包围,燃烧着,痛苦着,挣扎着,却只能眼睁睁看着全身焚灭,成为灰烬。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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