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4节 第204章 神罚(3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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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腿一软,居然直挺挺的跪了下去,同时眼泪鼻涕全都不争气的涌了出来,眼睛里满是祈求。
  什么样的恐惧能让这个惨无人道的家伙做出这种事?
  “那就别怪我没给你机会。”
  话音刚落,四十七就觉得身体里的一切物质都在上升,叶承欢的手好像一台大马力的抽水机,正快速将他抽空。
  他的身体在剧烈的抽搐中,好像泄了气的皮球,迅速干瘪,不光是血肉还有骨骼全都在萎缩,干枯,碳化!
  他的神经感知不到任何疼痛,但灵魂却在饱受最残酷的煎熬。
  七窍发出一团黑雾,越来越浓,直到将他们两人完全裹住,然后以两人为中心,卷起一道龙卷风,高速旋转着。
  四十七的灵魂全都钻进叶承欢的手掌心里,一刹那间,他一生经历的种种,一幕幕在叶承欢眼前过电影似的飞快闪回,耳边仿佛响起了一个杀手的自白……
  是的!那是一个改变了我以后生活的一个充满了黑暗的夜晚。
  那是一个充满了死亡气息的夜晚,整个死亡就是那个夜晚的主题。
  在我三岁时开始有了记忆开始,我的脑海里面就没有任何关于父母的概念。
  我是一个孤儿,是一个被人个遗弃了的孩子,所以我的生活在大部分的时间里面都是在孤独寂寞中度过的。
  但是那个人的出现,彻底改变了我,但我不会去感谢那个混蛋,因为他是一个魔鬼,是一个嗜血的家伙。
  夜晚的到来更加让我感觉到孤单可怕,我一个人躲在一家豪门的屋檐下。
  我已经一天都没吃东西了,饥饿好像一头猛兽,正将我生吞活剥。
  那个人出现了,他递给了我一个包子,我毫不犹豫的把它吞掉。
  那人向我伸出了手,我懵懵懂懂的就握住他的手,从此,我便跟随他。那一年我才三岁。
  他的居住地显得是那么的隐蔽,仿佛不希望被外人打扰。
  那是一处竹林的深处,一座简易的竹屋。
  后来我才知道他为什么会选择这里,因为他是一个杀手。
  他给了我一个代号,叫做四十七。因为他见到我时,刚好了杀了他职业生涯的第四十七个人。
  我看见了一个五六岁大的男孩,也是他从外面捡回来的,他叫那个男人爸爸。
  那人也让我这么叫他,他喜欢我们这么叫。
  我后来在和那个小男孩的交往中,我知道他的名字,他叫三十三。
  爸爸每次要去杀人时,都会把我和三十三带在身边。他要让我们熟悉血腥和死亡的味道。
  随着时间的流逝,我和三十三之间的友谊也越来越深。
  ...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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