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 七日之期(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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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心想恐怕是李荣在县衙睡不习惯,想来也是她连累了人家。毕竟昨晚他可是要回客栈的,但她却执意要来县衙。
  李荣摇头一笑,“无碍。我们出去看看吧。”
  沈月心中苦叹一声,也没有再多说什么。
  两人出了衙门站在一边观看,李荣看着那击鼓之人,小声嘀咕道:“那老头怎么看着有些眼熟?”
  沈月看了一眼那击鼓的老头,顿感一阵好笑,那小老头可不就是昨晚卖馄饨的老伯嘛。
  她笑着看向李荣,“那老伯我们认识的,你仔细想想。”
  随即,她便默不作声地站在一侧观看。
  过了不到一盏茶的功夫,宋县令前来升堂审理。
  当他看到状纸后,眉头猛然皱起,怒喝道:“岂有此理!本官宣判,岳氏改嫁。退堂!”
  任谁也不曾想到,一件案子竟这么轻松就结了。
  沈月神色一喜,她没想到自己出的主意真的帮到了那老伯。
  此时,那小老头激动地磕头如捣蒜,嘴里喃喃自语着:“沈状师果真是神人呐!”
  沈月见小老头要走,连忙摸出几文钱,笑着朝对方走了过去,“大伯,这是昨晚欠你的馄饨钱。”
  话音刚落,她便将钱给小老头递了过去。
  小老头正激动的准备赶回家,却看到了沈月,她连忙躬身拜谢:“多谢沈状师,大恩大德,小老儿感激不尽!”
  话落,他连忙摆手,“沈状师,你帮了我这么大的忙,没有收我的讼状费就已经帮了我大忙了,小老儿可不敢再收沈状师的钱了。”
  周围的人见此一幕,这才知道这小老头的诉状原来是赫赫有名的沈状师写的。
  “原来这诉状是沈月写的,怪不得宋县令当堂便做出了判决。”
  “对啊,没想到宋状师如此厉害,仅凭十几个字就替这小老头赢了这场官司。”
  “照我说啊,以后咱们谁家要是有了什么事情,一定要在第一时间找沈状师!”
  ……
  一时间,诸如此类的话语不绝于耳,沈月第一次被这么多人当面夸奖,倒是显得有些不好意思。
  她执意要给小老头钱,可对方却死活不肯要,还声称以后沈月只要去吃馄饨全都不要钱。
  看着小老头激动离去的背影,沈月耸肩笑了笑,自嘲般的说了一句:“看来我以后不会饿死了。”
  她翻阅了不少以往的案宗,都发现每件案子都会有状纸,很多时候一张状纸就能解决一桩小案子。
  可以说,状纸在公堂会审时能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念及至此,她心底也冒出了一个大胆的想法,她也想成为一名真正的女状师!别的不多说,至少以后能靠着这个本事赚点小钱,不用再为生存发愁。
  李荣见沈月能在邺城拥有如此好的风评,心里也感到一阵欣慰。
  “沈姑娘智冠绝伦,巾帼不让须眉。只需找到合适的职位,将来必定可以大展拳脚,为国尽力!”
  闻言,沈月不禁脸色一红,她苦笑着摇头,“赵公子过奖了,我可没有那本事。”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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