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4节(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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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那只名叫奥巴马的雪橇犬,虽然身姿矫健,毛色华美,但是一脸蠢样,平时除了吃就是睡。
  突然入场的职业杀手,左手一名少女右手一只狗,实在是让小混混们捉摸不透。
  我倒能猜个八九不离十。
  为了能逃过彭透斯的监控,偷吃到在美国吃不到的垃圾食品,艾米已经不是第一次往快餐店里跑了。
  虽然青姿学园附近有好几家麦记肯记,但是彭透斯都派人设了岗哨,艾米只要靠近快餐店10米以内,彭透斯的监视中心就会响起警报。
  通常情况下,至少会有三名保镖会在第一时间冲到现场,把正在点餐的艾米强行带走,只留下前台服务员在风中凌乱。
  屡次失败后,艾米开始把目光投向了距离更远的快餐店,比如我们学校附近这一间。
  这时就要提到艾米的这条贪吃雪橇犬,奥巴马的作用了。
  奥巴马别的本事没有,对于寻找自己的小主人,却非常在行。每当艾米突破重重堵截不知去向的时候,彭透斯只要把奥巴马牵过来,向它打个手势,它就会不慌不忙地带领大家寻到艾米的所在,然后摇晃着尾巴要吃的。
  很多时候艾米在快餐店里刚刚坐下,只喝了一口可乐,吃了半块鸡米花,彭透斯就带着狗找上门来,把艾米的垃圾食品全没收了。
  彭透斯童年是在贫民窟里长大的,不愿意浪费粮食,所以炸鸡、烤肉串一类东西,最后都进了奥巴马的肚子。
  这段日子以来,在冬山湖附近的快餐店门口,人们经常能看见一个金发碧眼的双马尾少女掐住一只雪橇犬的脖子,声嘶力竭地大喊:“给我吐出来啊!你这个叛徒!那是我的食物!”
  在打听出那位少女是美籍人士以后,许多不明真相的围观群众议论纷纷,觉得美国可能没有电视里宣传的那么富有,不然的话这,干嘛要跟狗抢食物呢?
  今天也是这种情况吧?艾米来这家麦当劳偷吃东西,结果被牵着奥巴马的彭透斯逮着正着,什么也没吃到吧?
  看她双手抱胸,撅着小嘴生闷气的样子,就知道她今天毫无收获,只等着被彭透斯押送回学校了。
  当时地下室里的气氛十分诡异,四个小混混你看看我,我看看你,谁也不敢先说话,生怕惹得这个职业杀手生气,掏出两把mp5冲锋枪来,把他们都打成马蜂窝。
  彭透斯给了我一个温和的微笑,我从头顶到尾椎骨都感觉不自在,并没有回应他。
  最后是艾米捂着鼻子叫出来:“这里什么味儿啊!臭死了!”
  地下室地确实有点霉味,可能墙角的苹果核也有点腐烂了,但是对我来说并不算难以忍受,艾米的鼻子还真是娇气呢!
  由于艾米坐在彭透斯肩头,我必须抬起脸来才能跟她说话。
  “美利坚多香啊,你回美国去不就得了!谁也没请你来啊!”
  看见我开口跟艾米说话,语调还这么不客气,四个小混混都脸色发青,不知道我和这个坐在职业杀手肩头的少女是什么关系。
  “死男仆!不许你这么跟主人说话!”
  斥责了我之后,艾米伸出小手在地下室里来回一指,“彭透斯,把这些跟男仆作对的坏蛋都给我打死!”
  小混混们青色的脸立刻又变绿了,这回他们总算是知道我和职业杀手是一伙的了,獐头鼠目君干脆吓得跪在地上,浑身战栗跟犯了羊角风似的。
  彭透斯却没有动作。
  只是缓缓地向前踏出一步,巨大的身材带来空前绝后的威压感,别说是小混混,连我都不知不觉地紧张起来。
  跟彭透斯的身材相比,我更害怕他的眼神。
  他的眼睛像牛一样大,但是眼白很多,眼珠很小,里面完全没有怒气,只有如同深海一样的无边宁静。
  “麟,看情形,这些人跟你有仇吧?”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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