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二章(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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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么就只剩下一个问题了。”闻煜风说,“到底什么才是你喜欢的呢?”
  “……”
  秦晴皱起细眉,没有回答。
  闻煜风说:“或者,我换一个问题。如果现在让你进入社会,你最向往哪种职业或者生活方式呢?”
  这一次秦晴没有犹豫,她眨了下眼睛。
  “写作。”
  “……”
  闻煜风怔了下,须臾之后他唇角微抬,“我都不知道,原来你喜欢写作?”
  秦晴点头,眸子亮晶晶的:“我很喜欢看书,尤其是悬疑小说。从初一我就开始写东西了,家里藏了很多本伪装成笔记本的小说,都是纯手写的……”
  话到尾音,她的声量却渐渐小了:“只是我妈妈不喜欢我写小说,她说这是不务正业。……我初中的时候会在课堂上写,上高二之后因为在赶你们之前的进度,都好久没写了……”
  看着女孩儿那副渐渐蔫下去的模样,闻煜风问:“那现在呢,停了这么久,还想写吗?”
  “当然想——想了好久了!”
  女孩儿的声量都不自觉地提了起来,等她发现自己有些反应过度之后,便脸颊微红地压下声量去。
  “我上一次动笔还是初三在原来学校的时候,上数学课写小说被我那时候的数学老师发现了……给我撕掉了好几页,心疼死我了。还有之前那次,我…………”
  秦晴开始说起自己从试着写作以来,无数次藏书、和妈妈黎静荷斗智斗勇的经历,直到学生会体育部的负责人来催促两人离开,她才陡然回过神来。
  ——她竟然自己一个人跟闻煜风念叨了好几分钟没停下啊……
  “没事,”闻煜风看出她的窘迫,却忍不住低笑了声,“我喜欢听你说自己喜欢的东西。”
  秦晴一怔,抬眼看他。
  “因为看你笑的时候,我就会忍不住心情很好。”
  闻煜风说完,就站起身,没看见女孩儿怔住的神情。他的目光眺向远处,再落回来时才开口。
  “好了,现在中午放学的都走得差不多了。”
  秦晴听了后回神,不解地问:“你有什么事情要做吗?”
  ——
  听起来好像还挺见不得人似的。
  “嗯,确实有。”
  男生话音一落,便蹲下身去,拍了拍自己的肩,然后侧眸笑道:“之前我要抱你回来,不是你不想让别人看见吗?”
  他转回眼:“现在没人了,上来吧。”
  “……”
  秦晴沉默了两秒,眨了眨眼,便支起身趴了上去。
  闻煜风将女孩儿背了起来,向着运动场的出口走。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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