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4章 洗三(上)(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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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见小弟这个夫君,应当很是不错。
  进门虽没多久,小两口眉眼之间的交流却是藏不住的,谁瞧见都能看出他们彼此爱慕,珍之重之。
  说罢自己的事,曾如意看向兄长,欲言又止。
  到了这会儿,他也回过味来了。
  兄长缘何一直蒙面,连相认这等场合都不肯主动摘掉?
  还有兄长的声音,也变得沙哑粗粝,全然和从前不同。
  “大哥……”
  他想问,却不知从何问起。
  常霄适时道:“如意,你陪大哥坐,我去西厢房看看孩子如何,要是正醒着,就抱过来,也好让舅舅见见外甥不是?”
  曾如安看得出常霄是担心自己不愿多言,故而刻意找借口离开。
  对于面上的疤痕,他确实多年来避而不提,将其视作“黥刑”一般的耻辱。
  但常霄是他小弟的夫君,是外甥的父亲,是在自己缺席的这多年之间,唯一待小弟好的人。
  有些事情,不该让他回避,更没有立场隐瞒。
  曾如安示意常霄不必起身,沉默片刻,用自嘲的语气笑道:“罢了,还是先说明的好,不然……怕是一会儿会吓着孩子。”
  听到这话,曾如意生出不祥的预感。
  下一刻,面巾摘下,他看清兄长如今的模样,抬手紧紧捂住了嘴。
  那是一道自右侧脸颊开始的伤疤,斜斜向下,直到嘴角旁。
  哪怕过去多年,疤痕已经浅淡,也能从形状看得出当初伤口有多么深。
  “是,是谁干的?栾光么?”
  曾如安摇摇头。
  “不是他,他没有这个胆子,是当初给我下迷药,把我充作私奴贩卖的人牙子。”
  栾光答应了曾兴运,实际却不敢杀人,一路犹犹豫豫到了岭南境内,得知这里胆大包天的人牙子遍地跑,衙门根本抓不过来。
  他们多与专门的拐子合作,为了多多牟利,甚至敢铤而走险,不单是拐婴孩幼童、小哥儿和小娘子,还敢对青壮汉子下手,因为他们年轻力壮,最适合卖去山里或者海外的岛上挖煤采矿。
  不过曾如安这样的人,原本不在他们的计划之内,因为长相不够平庸,出身不错,同行的人也多,这样的人一旦消失,太容易被发现。
  但那人牙子收了栾光的好处,人为财死鸟为食亡,说干也就干了。
  “为了避免我逃跑或者被认出,他们给我下了哑药,又毁了脸,等我清醒过来,人已经在几百里开外。”
  当时的哑药或许是药性不足,熬过最初十天半个月后,曾如安还是能说话,不过嗓子彻底坏了,脸上的伤口也肿胀流脓,整个人高热不退,差点因为这个死在半路。
  幸运的是,第一个买走他的是个岭南当地的土族地主,他需要懂中原官话的人。
  曾如安因此被从预备送往矿山的队伍里剔了出来,跟着这个土族地主的管家走了。
  大约过了两年,曾如安已经学会了岭南方言,人也晒黑了不少。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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