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0章(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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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丁同朗声笑道:“但这还不是我喝过的最好的羊汤,要想喝更香的,得继续往北边走,河西的羊才是顶好的。”
  丁同给人当护卫,比起尤驰等人去过的地方更多。
  因商贾总要走成熟的商路,而且常走的商路一旦定下,沿途有了固定的进货、出货渠道,便不会轻易更改,不然岂不是要从头再来。
  会雇佣护卫的人却是什么人都有,去的地方亦是东南西北,无所不包。
  常霄善谈,凡是说过几句话的,都喜与他结交,丁同也不例外。
  一路上凭着常霄的表现,他已是把常霄当成个生性好奇的小兄弟相处,聊着聊着,便又忍不住讲起故事了。
  “我们这等武夫,干的是刀口舔血,脑袋别在裤腰带上的活计,无论是从前在大宅中,还是其后走南闯北,我敢说我见过的恶事,是好些人一辈子都见不到的。”
  常霄问他护送过多少商队,丁同沉吟片刻道:“记不清了,近的如你们这般,一个月就能走一趟,最远的,大半年才能回来。”
  常霄咽下一口汤。
  “小弟倒是有桩事,想同大哥请教。”
  曾如安的事他曾跟尤驰讲过,尤驰也答应今后出门时会替他打听,但丁同与尤驰不同,正如他自己所言,见识过的人性之恶只会比普通商贾更多。
  另外,这习武之人,对待一些个危险总是更为警醒,看问题的角度,兴许也较为独特,说不准能给出新的思路。
  “我听尤掌柜说起,你从前是个读书郎?说话总是这般客气,要不是你着实对我脾性,我最懒得与你们这些个书生相交。”
  他仰脖一口喝净碗中羊汤,意犹未尽,挥手让摊主再来一碗,又问常霄要不要,常霄连连摆手。
  丁同的饭量这几日里也有见识,属实比不得。
  见丁同如此,常霄便又把自己所知的,曾如安的遭遇讲了一遍。
  “小弟只想着,是生是死,总得有个定论,不然内子岂非要抱憾终身。奈何多年过去,现下如那无头苍蝇一般,实不知从何查起。”
  丁同夹了两筷子拌羊杂里的大葱塞进嘴里,嚼了两下,默然片刻道:“要我说,你方才这番话里,不是已经有了些计较了?”
  “大哥的意思是……”
  常霄的语气暗含几分意味深长。
  丁同轻笑一声,放下筷子,从袖子里掏出块旧帕子抹抹嘴,很是直接道:“你应当已经对你夫郎的大伯起疑了,为何不从他身上查起?”
  常霄并未否认这一点,也惊讶于丁同的敏锐。
  只因这份猜想,他从未与任何人提过。
  但或许由于心中已有了猜想,说话时也不免带了些偏向,竟这么快就被丁同觉察。
  “小弟确实疑过那家人……毕竟若是内子兄长出事,他们是得利最大的一方。”
  两百多贯的财物,对于任何一个人家来说都不算少。
  况且常霄已从曾如意那处证实,曾家大伯家的生意,在他刚刚去的那年就已不太好。
  焉知是不是一早就挪了曾如家的银钱补窟窿,若是不补,兴许根本撑不到三年后。
  “只是一旦想深了,便觉为了私吞亲兄弟家的财物,居然能干出买凶害人,戕害的对象还是自己的亲侄儿一事,未免太丧心病狂。”
  丁同摇摇头道:“那可是二百贯,这么说吧,为着二十个钱闹出人命的事都有,二百贯足够恶人起意,杀人越货。”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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