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篇小吏第十章(1 / 2)
第十章
老乔他们被押进来的第二天,审讯就开始了。大理寺对于刺杀宰相的重犯不可能拖沓,刑房里的酷刑从凌晨一直持续到午后。隗顺没有进刑房,可他冷眼旁观了四个人被抬出来时的伤——
老乔被拖出来的时候已经站不住了,两条腿软得像汤饼,从腰往下光着,下半身的皮肉都露在外面,两条腿之间血肉模糊。那是刑房里拿“披麻拷”的手段治的——拿鱼鳔熬的热胶涂在麻布上,趁热敷在皮肉上,等凉透了再猛地一撕,第一遍撕掉了阴毛和表皮,第二遍扯下来的时候又带走了大片的血肉,连阳具、龟头、大腿根上的皮肤都撕脱了,露出底下淡粉色的筋膜和稀疏的肉丝,卵袋也被扯得皮开肉绽,两颗卵蛋几乎要从撕裂的囊袋里滑脱出来。创面上白和黄的血肉糊成一片,分不清哪是皮哪是肉。
他躺在草堆上,光着的下半身就那么暴露在阴冷的空气里,胯下的伤口还在往外渗水,把身下那一小片干草浸得湿漉漉的,可他一声没吭。
隗顺在牢里待了二十三年,见过不少酷刑,但这种“披麻拷”——把人的皮肉一层一层撕下来,连最私密处都不放过,当真是他见过最阴毒、最下流、最狠辣的一种刑法。可他只能站在原地,把目光从那片伤口上移开,把那副模样牢牢记在脑子里。
另外三个人里有两个也伤得不轻,伤筋动骨、皮开肉绽的,可隗顺的目光落在第三个叫“何七”的人的身上的时候,停了下来。何七浑身是血,乍一看惨得很,可那些伤都在背和腿上——不会死,也不会致残,连骨头都没伤着。隗顺可是老狱卒了,太清楚用刑的尺度了,什么样的伤是往死里打的,什么样的伤是看着吓人却留了一线,他闭着眼都分得出来——因为这些手法都是关联着银子的,兄弟们吃的就是这碗饭!何七那身血淋淋的皮肉底下,筋骨完好,脏器完好,只是皮外伤而已。他看着,心里便什么都明白了。
好在刑讯只进行了一轮,大概也是因为何七交代得足够干净,干净到审案的人都觉得没必要再审第二遍——刺杀秦相的小团伙儿就是这么七个人,死的死抓的抓,也问不出别的了。大理寺的判词第三天就下来了:斩立决。三日后,押赴众安桥公开斩首,以儆效尤。
行刑那日,天还没亮透。
隗顺起了个大早,比平时早了大半个时辰出门。他没有去值房,先拐去了南市口那家老字号的熟食铺子,敲开门,买了一碟酱牛肉、一碟卤猪耳、一碟炒花生。又去隔壁酒铺打了一壶最好的黄酒,用旧棉布裹了壶身,揣在怀里保暖。然后他回了牢院,进了伙房,自己动手下了一碗汤饼,窝了两个荷包蛋,切了几片葱花浮在汤面上,又多加了一勺猪油。
他端着托盘走进关押老乔的暗室的时候,晨光刚刚从廊顶的天窗里透进来,薄薄的一层灰白。老乔已经醒了,靠在墙角的草堆上,听见脚步声偏过头来。看见隗顺手里那只托盘的时候,他的目光在上面停了一瞬,嘴角弯了一下,没有说话。
隗顺蹲下来,把托盘搁在地上。他在牢里二十多年,见过太多次断头饭了——狱卒们按规矩领了那份钱,黑掉大半,剩下的只够买一碗白饭加几片咸菜,端给犯人,说一句吃吧就给人送走了。可隗顺这回不但把钱用足了,还自己掏了腰包,买了他能买到的最好的东西。
吃吧!他蹲在那,声音很轻,像怕惊动了什么。
老乔低头看着那碗汤饼,几片葱花浮在热汤上,猪油的香气升起来,暖烘烘地扑在脸上,口水不争气的就流了出来,慢慢伸手端起碗来。他吸了一口汤,又吸了一口,然后夹起一筷子汤饼送进嘴里,嚼得很慢。他吃得很仔细,每一口都嚼透了才咽下去,像是要把这碗汤饼的味道刻在舌头上一辈子。隗顺蹲在旁边,看着他低头吃汤饼,看着他喝那壶黄酒,看着他夹了一片酱牛肉搁在嘴里慢慢地嚼,脸上没什么表情,只是偶尔轻轻出一口气。那碗汤饼老乔吃完了,连汤都喝干净了,碗底朝天,用筷子拨了拨最后一粒葱花也送进嘴里。然后他把碗放下,抬起袖子擦了一下嘴角,看着隗顺,点了点头。
隗顺从他怀里取出一条短裈,细棉的,八九成新,依然还带着一点熏香的味道。他蹲下来,把短裈抖开,套上那两条伤痕累累的腿,往上提,系好腰绳。然后又取出另一条外裤,粗布的,灰青色,有些旧了,是他自己换洗的,一并给老乔穿上了。老乔低头看着自己腿上重新裹好的布料,那两条已经吹了数日寒风的腿,和血肉模糊的羞耻的裆部终于被遮住了,被盖严了,暖意从布料底下慢慢沁上来,浸透了冰凉的皮肉,像一个活人该有的样子了。
是大勇的。。。隗顺没有抬头,把裤腰的绳结又紧了紧,让他陪你一块儿上路。。。
老乔嗯了一声,正应了那句话——穿一条裤子的好兄弟!
窗外传来一阵粗重的脚步声和铁链碰撞的脆响,押解老乔去刑场的人已经到了廊下。隗顺弯下腰,一只胳膊绕过老乔的后背,托着他那只空荡荡的袖管底下残余的半截臂膀,另一只手扶着他的腰,慢慢把他从草堆上架了起来,让他站直了,然后松开了手。
隗顺又压着声音说了一句:“是何七。。。”
就三个字,老乔的脸微微抖了一下,沉默了一会儿,闭了闭眼,像是早就料到了,然后又睁开了。他迈步往门口走,脚步很慢,走到门口的时候停了一下,没有回头,只低声说了一句:“我那两个儿子——我早就托付给别人了,你不要管,别打听,也别去找!”他的声音很轻,但很稳,“你多保重!”他迈出门口,铁链声在长廊里响起来,一下一下,渐渐远了。
隗顺站在空荡荡的暗室里,看着门口那一片涌进来的灰白光,没有跟出去,等那铁链的声音彻底听不见了,才转身走出暗室。
他走过长廊的时候,经过何七那间单人牢房。门锁着,何七坐在床沿上,手里端着一碗热粥,正低头喝着。隗顺没有看他,也没有停步,继续朝前走,走到长廊尽头,才停下来。他站在窗口,看着远处众安桥的方向,虽然什么也看不见,可他却知道即将会发生什么。他攥紧了拳头,没有出声。他得留着自己这条命,得等着,得等到有一天,该还的账,一笔一笔地讨回来。
下值的时候天已经黑了,隗顺没有直接回家,绕道去了众安桥。
白日里斩首的地方已经空了,人群散了,血迹也冲洗得差不多了,黑灯瞎火的什么也看不清。桥头一根新竖的木杆子上,吊着三只竹笼,每只笼子里各悬着一颗人头,乱发披散着盖住了脸,看不清模样。风吹过来的时候三只竹笼一起晃,幅度差不多,像三只被吊起来的破灯笼,在夜色里摇来摇去。
隗顺站在几丈外看着那三只笼子,转过身旁边的小摊上坐下,要了一壶温热的黄酒,一碗窝了鸡蛋、撒了葱花和猪油的汤饼,算是陪老乔吃一碗上路饭。汤饼端上来的时候热气扑在脸上,眼泪吧嗒吧嗒滴了下来。他低头慢慢吃着,一边吃一边想——自己马上就要四十岁了,这辈子除了家人之外,还有真正的朋友吗?
监狱里肯定没有!他在那高墙里混了二十三年,跟谁都是点头之交。嘴上都是亲热的“顺哥儿”来“顺哥儿”去,可下了值谁也不会找谁喝酒,谁也不会替谁扛事。他就是那么一个蝇营狗苟的小角色,混一天算一天,一不小心就混了二十多年。
走出监狱,除了家人和亲戚,认识的人其实也很有限,好像确实没什么朋友,更别提那种“有过命交情”的——为了兄弟可以不问缘由、两肋插刀的那种。沉大勇和老乔那样的人,他以前只在话本里听过,觉得那是戏文里编出来骗人眼泪的,可如今他真的遇上了。虽说结识的时间不长,见面的次数也不多,可有一种东西在无形中渗进了他心里,像墨滴进水里,慢慢晕开了,那个东西叫“兄弟情义”!
他吃完最后一口汤饼,把碗搁下,酒壶也空了,却迟迟没有起身,因为心里像有两股绳子来回拉锯——一面是“该去”,一面是“不能去”。该去是想要去替老乔收个尸,把这个人最后一点东西从土里扒出来,也算对得起他叫自己那声“恩公”。不能去是因为他怕,怕遇到夜里来偷吃尸体的野狗,怕撞到怨灵冲天的鬼魂,更怕撞上巡夜的兵,怕被当成同党连累了家。。。纠结了很久。
末了,他把心一横,咽了口唾沫,转身朝城西去了。他不是不怕,只是觉得沉大勇和老乔用命教了他一件东西——人活一世,除了蝇营狗苟,还该有些别的!沉大勇叫他一声“老哥”,他就该担得起这声老哥。他不是英雄,可今夜,他想做一回对得起那四个字的人——兄弟情义。
他先回值房提了一盏灯笼,换了件深色的旧衣裳,包起了沉大勇遗留下来的里衣和军袍,又去了城西一个相熟的杂役家里,借了一辆小板车和一把铁锹,推着出了城。
城外西北角有一大片荒地,长满了枯黄的野草,冬天里只剩一茬一茬的短桩戳着地面——那就是乱葬岗。隗顺知道这个地方,因为大理寺死了又没人认领的犯人,最后都送到这里来。他推着板车沿着荒地上的小径往里走,灯笼的光在脚前照出一小圈昏黄,四下里黑沉沉的,风声从旷野上刮过来,呜呜地响着。他走了一阵,停下来,把灯笼举高了往四周照了一圈。 ↑返回顶部↑
老乔他们被押进来的第二天,审讯就开始了。大理寺对于刺杀宰相的重犯不可能拖沓,刑房里的酷刑从凌晨一直持续到午后。隗顺没有进刑房,可他冷眼旁观了四个人被抬出来时的伤——
老乔被拖出来的时候已经站不住了,两条腿软得像汤饼,从腰往下光着,下半身的皮肉都露在外面,两条腿之间血肉模糊。那是刑房里拿“披麻拷”的手段治的——拿鱼鳔熬的热胶涂在麻布上,趁热敷在皮肉上,等凉透了再猛地一撕,第一遍撕掉了阴毛和表皮,第二遍扯下来的时候又带走了大片的血肉,连阳具、龟头、大腿根上的皮肤都撕脱了,露出底下淡粉色的筋膜和稀疏的肉丝,卵袋也被扯得皮开肉绽,两颗卵蛋几乎要从撕裂的囊袋里滑脱出来。创面上白和黄的血肉糊成一片,分不清哪是皮哪是肉。
他躺在草堆上,光着的下半身就那么暴露在阴冷的空气里,胯下的伤口还在往外渗水,把身下那一小片干草浸得湿漉漉的,可他一声没吭。
隗顺在牢里待了二十三年,见过不少酷刑,但这种“披麻拷”——把人的皮肉一层一层撕下来,连最私密处都不放过,当真是他见过最阴毒、最下流、最狠辣的一种刑法。可他只能站在原地,把目光从那片伤口上移开,把那副模样牢牢记在脑子里。
另外三个人里有两个也伤得不轻,伤筋动骨、皮开肉绽的,可隗顺的目光落在第三个叫“何七”的人的身上的时候,停了下来。何七浑身是血,乍一看惨得很,可那些伤都在背和腿上——不会死,也不会致残,连骨头都没伤着。隗顺可是老狱卒了,太清楚用刑的尺度了,什么样的伤是往死里打的,什么样的伤是看着吓人却留了一线,他闭着眼都分得出来——因为这些手法都是关联着银子的,兄弟们吃的就是这碗饭!何七那身血淋淋的皮肉底下,筋骨完好,脏器完好,只是皮外伤而已。他看着,心里便什么都明白了。
好在刑讯只进行了一轮,大概也是因为何七交代得足够干净,干净到审案的人都觉得没必要再审第二遍——刺杀秦相的小团伙儿就是这么七个人,死的死抓的抓,也问不出别的了。大理寺的判词第三天就下来了:斩立决。三日后,押赴众安桥公开斩首,以儆效尤。
行刑那日,天还没亮透。
隗顺起了个大早,比平时早了大半个时辰出门。他没有去值房,先拐去了南市口那家老字号的熟食铺子,敲开门,买了一碟酱牛肉、一碟卤猪耳、一碟炒花生。又去隔壁酒铺打了一壶最好的黄酒,用旧棉布裹了壶身,揣在怀里保暖。然后他回了牢院,进了伙房,自己动手下了一碗汤饼,窝了两个荷包蛋,切了几片葱花浮在汤面上,又多加了一勺猪油。
他端着托盘走进关押老乔的暗室的时候,晨光刚刚从廊顶的天窗里透进来,薄薄的一层灰白。老乔已经醒了,靠在墙角的草堆上,听见脚步声偏过头来。看见隗顺手里那只托盘的时候,他的目光在上面停了一瞬,嘴角弯了一下,没有说话。
隗顺蹲下来,把托盘搁在地上。他在牢里二十多年,见过太多次断头饭了——狱卒们按规矩领了那份钱,黑掉大半,剩下的只够买一碗白饭加几片咸菜,端给犯人,说一句吃吧就给人送走了。可隗顺这回不但把钱用足了,还自己掏了腰包,买了他能买到的最好的东西。
吃吧!他蹲在那,声音很轻,像怕惊动了什么。
老乔低头看着那碗汤饼,几片葱花浮在热汤上,猪油的香气升起来,暖烘烘地扑在脸上,口水不争气的就流了出来,慢慢伸手端起碗来。他吸了一口汤,又吸了一口,然后夹起一筷子汤饼送进嘴里,嚼得很慢。他吃得很仔细,每一口都嚼透了才咽下去,像是要把这碗汤饼的味道刻在舌头上一辈子。隗顺蹲在旁边,看着他低头吃汤饼,看着他喝那壶黄酒,看着他夹了一片酱牛肉搁在嘴里慢慢地嚼,脸上没什么表情,只是偶尔轻轻出一口气。那碗汤饼老乔吃完了,连汤都喝干净了,碗底朝天,用筷子拨了拨最后一粒葱花也送进嘴里。然后他把碗放下,抬起袖子擦了一下嘴角,看着隗顺,点了点头。
隗顺从他怀里取出一条短裈,细棉的,八九成新,依然还带着一点熏香的味道。他蹲下来,把短裈抖开,套上那两条伤痕累累的腿,往上提,系好腰绳。然后又取出另一条外裤,粗布的,灰青色,有些旧了,是他自己换洗的,一并给老乔穿上了。老乔低头看着自己腿上重新裹好的布料,那两条已经吹了数日寒风的腿,和血肉模糊的羞耻的裆部终于被遮住了,被盖严了,暖意从布料底下慢慢沁上来,浸透了冰凉的皮肉,像一个活人该有的样子了。
是大勇的。。。隗顺没有抬头,把裤腰的绳结又紧了紧,让他陪你一块儿上路。。。
老乔嗯了一声,正应了那句话——穿一条裤子的好兄弟!
窗外传来一阵粗重的脚步声和铁链碰撞的脆响,押解老乔去刑场的人已经到了廊下。隗顺弯下腰,一只胳膊绕过老乔的后背,托着他那只空荡荡的袖管底下残余的半截臂膀,另一只手扶着他的腰,慢慢把他从草堆上架了起来,让他站直了,然后松开了手。
隗顺又压着声音说了一句:“是何七。。。”
就三个字,老乔的脸微微抖了一下,沉默了一会儿,闭了闭眼,像是早就料到了,然后又睁开了。他迈步往门口走,脚步很慢,走到门口的时候停了一下,没有回头,只低声说了一句:“我那两个儿子——我早就托付给别人了,你不要管,别打听,也别去找!”他的声音很轻,但很稳,“你多保重!”他迈出门口,铁链声在长廊里响起来,一下一下,渐渐远了。
隗顺站在空荡荡的暗室里,看着门口那一片涌进来的灰白光,没有跟出去,等那铁链的声音彻底听不见了,才转身走出暗室。
他走过长廊的时候,经过何七那间单人牢房。门锁着,何七坐在床沿上,手里端着一碗热粥,正低头喝着。隗顺没有看他,也没有停步,继续朝前走,走到长廊尽头,才停下来。他站在窗口,看着远处众安桥的方向,虽然什么也看不见,可他却知道即将会发生什么。他攥紧了拳头,没有出声。他得留着自己这条命,得等着,得等到有一天,该还的账,一笔一笔地讨回来。
下值的时候天已经黑了,隗顺没有直接回家,绕道去了众安桥。
白日里斩首的地方已经空了,人群散了,血迹也冲洗得差不多了,黑灯瞎火的什么也看不清。桥头一根新竖的木杆子上,吊着三只竹笼,每只笼子里各悬着一颗人头,乱发披散着盖住了脸,看不清模样。风吹过来的时候三只竹笼一起晃,幅度差不多,像三只被吊起来的破灯笼,在夜色里摇来摇去。
隗顺站在几丈外看着那三只笼子,转过身旁边的小摊上坐下,要了一壶温热的黄酒,一碗窝了鸡蛋、撒了葱花和猪油的汤饼,算是陪老乔吃一碗上路饭。汤饼端上来的时候热气扑在脸上,眼泪吧嗒吧嗒滴了下来。他低头慢慢吃着,一边吃一边想——自己马上就要四十岁了,这辈子除了家人之外,还有真正的朋友吗?
监狱里肯定没有!他在那高墙里混了二十三年,跟谁都是点头之交。嘴上都是亲热的“顺哥儿”来“顺哥儿”去,可下了值谁也不会找谁喝酒,谁也不会替谁扛事。他就是那么一个蝇营狗苟的小角色,混一天算一天,一不小心就混了二十多年。
走出监狱,除了家人和亲戚,认识的人其实也很有限,好像确实没什么朋友,更别提那种“有过命交情”的——为了兄弟可以不问缘由、两肋插刀的那种。沉大勇和老乔那样的人,他以前只在话本里听过,觉得那是戏文里编出来骗人眼泪的,可如今他真的遇上了。虽说结识的时间不长,见面的次数也不多,可有一种东西在无形中渗进了他心里,像墨滴进水里,慢慢晕开了,那个东西叫“兄弟情义”!
他吃完最后一口汤饼,把碗搁下,酒壶也空了,却迟迟没有起身,因为心里像有两股绳子来回拉锯——一面是“该去”,一面是“不能去”。该去是想要去替老乔收个尸,把这个人最后一点东西从土里扒出来,也算对得起他叫自己那声“恩公”。不能去是因为他怕,怕遇到夜里来偷吃尸体的野狗,怕撞到怨灵冲天的鬼魂,更怕撞上巡夜的兵,怕被当成同党连累了家。。。纠结了很久。
末了,他把心一横,咽了口唾沫,转身朝城西去了。他不是不怕,只是觉得沉大勇和老乔用命教了他一件东西——人活一世,除了蝇营狗苟,还该有些别的!沉大勇叫他一声“老哥”,他就该担得起这声老哥。他不是英雄,可今夜,他想做一回对得起那四个字的人——兄弟情义。
他先回值房提了一盏灯笼,换了件深色的旧衣裳,包起了沉大勇遗留下来的里衣和军袍,又去了城西一个相熟的杂役家里,借了一辆小板车和一把铁锹,推着出了城。
城外西北角有一大片荒地,长满了枯黄的野草,冬天里只剩一茬一茬的短桩戳着地面——那就是乱葬岗。隗顺知道这个地方,因为大理寺死了又没人认领的犯人,最后都送到这里来。他推着板车沿着荒地上的小径往里走,灯笼的光在脚前照出一小圈昏黄,四下里黑沉沉的,风声从旷野上刮过来,呜呜地响着。他走了一阵,停下来,把灯笼举高了往四周照了一圈。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