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 值得(2/4)(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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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掘地数丈,只挖出这颗诡异的首级。”
  孙九娘一脸傲然道。
  她脸上的表情仿佛在说:不用太感激,随便夸两句得了。
  王知焕看看她,再看看青黑色的蛇首。
  只感觉一口血在嗓子里。
  凭这颗蛇首,本官怎么证明贼人身份?
  是,没错,之前是有人说,这次的贼人是苏大为的手下。
  还有人看到之前通缉的黄肠、碧姬丝。
  但活要见人,死要见尸吧?
  不然何以为证?
  都察寺判案,自苏大为时就定下了规矩,孤证不例。
  总不能让都察寺自己作证,说是苏大为派人杀入都察寺吧?
  王知焕还没糊涂到那种地步。
  他可以想像,只要自己把这些报给圣人,以目前圣人对苏大为的宠信,大概率会笑着问:寺卿,证据呢?
  证据就是我都察寺的手下亲眼看到是苏大为的人办的。
  信不信李治直接拖下去乱棒打出?
  之前那些文官的例子还摆在那呢。
  王知焕知道自己的脸色一定很难看。
  他还在忍。
  “寺卿,寺卿!”
  任少游在一旁好心的提醒:“今夜闯入者甚多,或许还会有别的证物线索。”
  王知焕勉强将喉咙里的咸腥给咽下去。
  好家伙,当真是打落牙,和血吞。
  他的视线扫了一眼身周,看到另一副卿官君策在那里垂目低首,一言不发。
  视线再扫过官君策身后的严守镜。
  “今夜你们在审一桩案子?”
  “回寺卿。”
  严守镜几步走出,叉手道:“是有一桩。”
  王知焕盯着他,琢磨了片刻,招手示意他过来:“抓的是什么人?审出什么结果了?”
  实际上,他身为寺卿岂能不知抓到的是苏大为的弟子。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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