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 海内存知己(3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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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尸体外表烧焦了,但还能验牙口。
  通过牙齿辩认,是崔涣无误。
  另外关于死法,因为不能做解剖,只验看体表的话,死者有着明显被烧死的特征。
  至于为何不挣扎,现场也没有火烧的痕迹,则是另一个疑问了。
  把所记录之事,给周娘子看过无误后,让她在卷宗上画押,一份案情记录便完成了。
  “我们先回衙门,稍后会有越王府的人来帮着收殓后事,若有事可以到长安县衙门找我,案情若有进展,我们会再通知。”
  “是。”
  ……
  苏大为没有随钱八指回长安县衙,而是向他交代了一声,转去了大理寺。
  在大理寺,他没找寺卿裴廉,而是找了程道之,将今天的案子与他细说了一下,让他将两案的卷宗放在一起,看看有没有相似的线索。
  目前来看,都是在自家死恨。
  没有外人进入的痕迹。
  死状都十分蹊跷。
  一个是溺毙。
  一个看起来是烧死。
  而现场都没有水火之灾的痕迹。
  崔涣那个案子,还要再确定一下,屋内是否第一现场,还是在外面烧死被人运进来,还有炉中烧的究竟是何物。
  这些需要时间去验证。
  至于高阳公主的案子,南九郎已经去城外泾河去查证,看高阳公主鼻中找到的植物,是否是河中的浮萍植物。
  这一点确认,就要再验证犯案现场的问题。
  若房屋里真的是第一现场。
  苏大为就要慎重考虑李仙宗所提到的“巫蛊”之事。
  当然,这些还是后话,先把前期工作按程序排查,尽可能搜集更多的线索,才能说后面。
  大理寺这里,他也没呆多久。
  把案情交代后,立刻出了大理寺,转备转去一旁的都察寺。
  出来的时候,他看到不少差役和官吏在进进出出的忙碌。
  不是公务,而在搬家。
  许多卷宗资料都被打包,整车整车的装备整齐。
  这些都是历年来的公文和案卷,还有许多资料文书。
  都是宝贵的文献资料。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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