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四章 见过(3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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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凰今默往后一靠,美丽的手指轻轻一抬:“那咱们再等一会。”
  姜望不敢多看,很礼貌地点了一下头,便把目光挪到窗外。
  作为整个不赎城最高的建筑,囚楼里的视野非常好。
  他的目光掠过飞鸟、屋脊,流入形态各异的人群中。
  又忽然顿住。
  停在一个人身上。
  “认识?”凰今默的声音响起。
  姜望想了想,道:“见过。”
  ……
  ……
  拿一块金子喜滋滋来城门附近补充命金的独眼男子离开后。
  没过多久,城门外,一个年轻的身影慢慢走来。
  一边走,还一边左看看,右看看,目光中充满了审视的意味。
  不像是来避难,倒像是来研究这座城市的城防问题。
  什么人都见识过了,靠坐着的罪卫见怪不怪,只懒洋洋道:“入城的规矩知道吗?”
  “噢。”这人回过神来,他有一双深邃的眼睛,和过于淡漠的唇。
  但是他说话却很耐听,无论是从声音还是语气上,都是如此。
  “有劳提醒了,我知道的。”
  有了前车之鉴,罪卫这回没有先去拿入城简,而是先问道:“所以?”
  “我出……”这人在储物匣里掏了半天,摸出四块元石来:“三块半元石。其中有一块,我已经用了一半。”
  这可是大手笔!
  罪卫一过手,便知成色无误,随手将它们放进旁边的敞口箱子里,拿起入城简和笔,就尽职尽责地开始记录。
  一边随口问道:“买多久?”
  不赎城的命金制度,当然不是缴一次钱就管一辈子,而是根据购买的时间来平均分配。
  譬如张三用一百颗道元石,购买十天的时间。
  那么平均每天的命金额度,就只是十颗道元石。
  李四若要杀张三,在这十天里的任何一天,都只需要对应这十颗道元石的命金来计算赎金,而非一百颗道元石。在这十天里,不赎城每天只提供相应于十颗道元石的保护,绝不减少,也绝不超出。
  所以罪卫有此一问。
  来者很显然是知晓规矩的,并且已经思考过,很平静地说道:“四十天。”
  “三块半元石,买四十天。那么三块半元石,等于三万五千颗道元石,那么一天就是……”罪卫咬着笔头,很费劲地口算起来。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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