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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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他走阿卡姆正门,光明正大的逃狱了。夜枭恰似打开了「我不听我不听」状态只管自说自话。
  小丑是不一样的。
  无论是上辈子的小丑侠,还是这辈子的小丑。就是这个定位的这个人,以前动鹰爪,现在动罗宾,总是在跟姓韦恩的夜行动物过不去!
  因此蝙蝠侠初次把小丑抓进阿卡姆关禁闭时,夜枭有打算要一劳永逸,准备过几天就把人弄出阿卡姆、弄出哥谭宰掉!
  然后给蝙蝠侠抓包了。未遂。
  再试一次
  然后给布鲁斯抓包了。未遂。
  于是夜枭决定等时机,静待小丑越狱、犯事,直接在外头赏他一个人间蒸发
  然后又给兄弟抓包了。未遂。
  当年夜枭真的怀疑过有追踪器,不是在他身上就是在小丑那儿。然而事实证明没有,他仔细搜索过、回忆过,两边都没有。
  那么一次可以理解为巧合,两次可以当作是意外,第三次该怎么算?
  警告!
  来自奇诡运势的无声警告。
  而夜枭暂时没有能耐解析这种看不见、摸不着的无形之物。他的确心怀顾忌尽管这不妨碍他最大限度的开发并利用它。
  也因此发现小丑见鬼的!居然还是一个可以更新换代的「传承」!谁杀了小丑,谁就是下一个小丑这就是具备高度传染性的小丑病毒。
  由此可见,小丑不能用对待正常人的方式杀死。
  他认同布鲁斯加入调查期间,基于文字影像数据与多次接触经验,对「宿敌」生成的判断:小丑登台需要观众。
  兔子太寂寞不会死,小丑被遗忘、才会寂寞而死。
  以此推导,社会性死亡无疑是好开端。
  谁知道夜枭还未下手,小丑就趁着他跨世界旅行之际,自己安排自己出院了!果然是思维无逻辑,不走寻常路。偏偏阿卡姆疯人院的本质依旧是病院,只要通过检测就没道理继续把人拘着不放。
  法治社会嘛!纵使精神病人犯罪率更高,拘禁也是为了更好的治疗,绝非惩处。
  而看在夜枭的眼里,小丑有动作了就等同一个单词:机会。
  是我的动作慢了。
  猫头鹰一边的唇角翘起。
  他的声音还是那把听在耳朵里酥酥麻麻略带沙哑。如果不是说话常常不中听,终极人承认自己会很喜欢听的嗓音。
  不过这句话为啥耳朵听着身体就忍不住想抖?后天改造而来的氪星人本能的不想听懂,遂费时思索三秒后,决定放弃思考。
  知道就别浪费时间!拿惯用语糊脸夜枭就是!
  之后,猫头鹰单独去找了蝙蝠,开一回双人会议。会后,嘴快图一时爽的终极人就接到来自夜枭的任务要求。
  终极人没有二话,照办。
  就像今生他们一直以来的配合。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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