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3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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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后拿着卖女儿的钱给儿子娶了媳妇,还给自己买了几件新衣服新首饰,逢年过节就穿出来嘚瑟。
  不但如此,每次碰到陆晚萧还要炫耀和冷嘲热讽一番,什么难听说什么。
  陆晚萧是个浑人啊,哪里愿意呢,好几次两人还差点儿打了起来。
  想到这些,陆晚萧突然想起来她这具身体再过两个月十七岁了,算起来宋长亭的腿已经断了两年多快三年了,这么久了,还能治好吗?
  陆晚萧觉得得尽快找个机会帮宋长亭看看,能治的话赶紧抓紧时间治,毕竟治腿这种事情当然是越快越好,实在不行的话带他去寻一下擅长治腿疾的名医,能治好一点是一点。
  心里惦记着宋长亭的腿,陆晚萧手里的动作都快了许多,自然也没没功夫搭理刘长妇。
  再者,她不喜欢打嘴仗,伤害值不高,意义也不大!
  刘长妇见陆晚萧不像往常那样搭理自己,觉得有些奇怪,加快了脚步走过去,正想再讽刺她几句呢,却发现她手里拿的不是衣服而是一只肥肥的大山鸡。
  看着那肥美的大山鸡,刘长妇仿佛已经闻到了鸡肉的香味,不自觉的咽了咽口水,恨不得去把陆晚萧手里的鸡抢过来。
  他们这些老百姓挣钱不容易,能一家人吃饱不饿肚子就不错了,至于肉,除了逢年过节,其他时间基本上很少见到。
  虽然山上可以打猎,但是他们不是猎户,能打到山鸡野兔已是运气,况且山的深处大家都不敢去,光是山的外围又能有多少山鸡野兔能给大家打的。
  她男人和儿子前几天去山上转了一天,也才打到一只半大的兔子,要不是趁做饭的时候偷吃了两块,她怕是连那兔子是什么味道都不知道。
  陆晚萧一个四体不勤,又懒又馋的活寡妇人居然抓到了这么肥的一只山鸡?
  凭什么她能有这么好的运气?老天爷真是不公平!
  突然,刘长妇想起前段时间有一天晚上好像看到陆晚萧和朱猎户拉拉扯扯,推推搡搡的,瞬间明白了,心里暗骂了一声不要脸,再次阴阳怪气的开口:“哟,这么肥的山鸡,是从哪儿勾搭来的啊?花了不少功夫吧!”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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