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章(2 / 4)
“你可以解释一下吗?”
“……”
作者有话说:
第62章
【被大佬抛弃了吧, 就说她有背景!】
【居然早就有孩子了!】
【怪不得刚出道就演女二号!】
【没人扒扒背后大佬是谁吗!】
……
【刚刚不是有人去扒别墅的房主是谁了吗,人呢?】
【……我有认识的人,这房子是前几年被人买下的, 你们绝对想不到, 还是翟清!!!】
程珞看着被扒的底朝天的地址, 瞬间有些凌乱,脑子像是还没反应过来一样,“这, 这又发生什么了?”
她记得她刚到机场就被人围住了, 然后经纪人突然出现把她带了出来。
“……所以, 是我被拍到抱着孩子离开别墅,人们以为我被包养了, 而现在扒出来包养我的是翟清?”见没人回答, 程珞又问了一遍。
徐姐脸色算不上看,僵硬着点了点头。
“呼——”
程珞虽然为自己的事业有点担忧吧, 但更多的还是如释重负, 一直隐藏秘密的感觉不是很好。现在距离真相有点出入, 但也大差不差了。她知道早晚有一天会被人发现的, 只不过这次发生的实在不凑巧。
前几天刚解释她和翟清是朋友关系,今天就被打脸了。所以这次的声势比以往都要大。
微博私信里已经塞满了让她退圈的信息, 辱骂也是一次比一次难听。
她透过窗户往下看,几个鬼鬼祟祟的人蹲在楼下, 毫不夸张, 现在可以说全部的狗仔都来盯着她的一举一动了。
“我还能拍戏吗?”如果不能拍了,提前告诉她, 别让她一点心理准备都没有。
徐姐站起身来,“哗啦”一声把床帘拉上了, 隔绝了她的视线。“没事,导演那边还没说什么了,刘导人不错,应该会让你继续拍的。”
程珞无奈的说出真相,“其实是再找人重拍太麻烦了,还不知道他在心里怎么说我了”,她叹了一口气,“这次真有点对不起他了。”
徐姐没有说话,安慰的摸了摸她的头。
“那谁呢?翟清呢?”从回来后还没看见她了,倒是手机上有她的很多个电话,不过她当时在机场,太匆忙了没空接。
“她也在忙。”徐姐简短的回答道。
程珞立马联想到别的,接着追问,“不会对她有什么影响吧,手机呢?”她转头回沙发看,发现手机已经不在原地了。
“她没事,手机我收起来了,你这几天先别看了,放心吧,公司都会处理好的。”
程珞对她这套说辞已经不是很相信了,以前和现在相比,顶多算是小打小闹,公司怎么可能把别人的嘴都堵上,我还是先去准备一份退圈声明吧,早知道昨天问问,姜微她打算怎么写。
程珞一边腹诽一边躲进了卧室,徐姐看她和平常一样,终于放下心来,对程珞说道,“我出去一趟,你待着着别乱跑。” ↑返回顶部↑
“……”
作者有话说:
第62章
【被大佬抛弃了吧, 就说她有背景!】
【居然早就有孩子了!】
【怪不得刚出道就演女二号!】
【没人扒扒背后大佬是谁吗!】
……
【刚刚不是有人去扒别墅的房主是谁了吗,人呢?】
【……我有认识的人,这房子是前几年被人买下的, 你们绝对想不到, 还是翟清!!!】
程珞看着被扒的底朝天的地址, 瞬间有些凌乱,脑子像是还没反应过来一样,“这, 这又发生什么了?”
她记得她刚到机场就被人围住了, 然后经纪人突然出现把她带了出来。
“……所以, 是我被拍到抱着孩子离开别墅,人们以为我被包养了, 而现在扒出来包养我的是翟清?”见没人回答, 程珞又问了一遍。
徐姐脸色算不上看,僵硬着点了点头。
“呼——”
程珞虽然为自己的事业有点担忧吧, 但更多的还是如释重负, 一直隐藏秘密的感觉不是很好。现在距离真相有点出入, 但也大差不差了。她知道早晚有一天会被人发现的, 只不过这次发生的实在不凑巧。
前几天刚解释她和翟清是朋友关系,今天就被打脸了。所以这次的声势比以往都要大。
微博私信里已经塞满了让她退圈的信息, 辱骂也是一次比一次难听。
她透过窗户往下看,几个鬼鬼祟祟的人蹲在楼下, 毫不夸张, 现在可以说全部的狗仔都来盯着她的一举一动了。
“我还能拍戏吗?”如果不能拍了,提前告诉她, 别让她一点心理准备都没有。
徐姐站起身来,“哗啦”一声把床帘拉上了, 隔绝了她的视线。“没事,导演那边还没说什么了,刘导人不错,应该会让你继续拍的。”
程珞无奈的说出真相,“其实是再找人重拍太麻烦了,还不知道他在心里怎么说我了”,她叹了一口气,“这次真有点对不起他了。”
徐姐没有说话,安慰的摸了摸她的头。
“那谁呢?翟清呢?”从回来后还没看见她了,倒是手机上有她的很多个电话,不过她当时在机场,太匆忙了没空接。
“她也在忙。”徐姐简短的回答道。
程珞立马联想到别的,接着追问,“不会对她有什么影响吧,手机呢?”她转头回沙发看,发现手机已经不在原地了。
“她没事,手机我收起来了,你这几天先别看了,放心吧,公司都会处理好的。”
程珞对她这套说辞已经不是很相信了,以前和现在相比,顶多算是小打小闹,公司怎么可能把别人的嘴都堵上,我还是先去准备一份退圈声明吧,早知道昨天问问,姜微她打算怎么写。
程珞一边腹诽一边躲进了卧室,徐姐看她和平常一样,终于放下心来,对程珞说道,“我出去一趟,你待着着别乱跑。” ↑返回顶部↑